[實用新型]污染廢棄物一體化處理裝置及污染廢棄物檢測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992841.4 | 申請日: | 2017-08-0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325564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5-08 |
| 發明(設計)人: | 李銀光;吳啟模;段建宏;肖偉;方燦華;李衛雄;陳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愛土工程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9B3/00 | 分類號: | B09B3/00;G01N31/12;F23G5/44;F23G5/5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劉鋒 |
| 地址: | 100000 北京市朝陽***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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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污染 廢棄物 一體化 處理 裝置 檢測 | ||
1.一種污染廢棄物一體化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廢液儲存容器、氣體儲存容器、綜合處理設備、換熱器、除塵設備和吸收/吸附設備;
所述綜合處理設備的進口端與所述廢液儲存容器的出液口以及所述氣體儲存容器的出氣口連通,所述綜合處理設備的出口端與所述吸收/吸附設備的進口端以及所述換熱器的進口端連通,所述換熱器的出口端與所述除塵設備的進口端連通,所述除塵設備的出口端與所述吸收/吸附設備的進口端連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污染廢棄物一體化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氣體儲存容器包括惰性氣體儲存容器、空氣儲存容器和液化氣儲存容器,所述惰性氣體儲存容器的出氣口、所述空氣儲存容器的出氣口和所述液化氣儲存容器的出氣口均與所述綜合處理設備的進口端連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污染廢棄物一體化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惰性氣體儲存容器的出氣口、所述空氣儲存容器的出氣口與所述綜合處理設備的進口端之間設置有預混管道,所述預混管道的一端與所述惰性氣體儲存容器的出氣口和所述空氣儲存容器連通,另一端分為第一管道和第二管道,所述第一管道和所述第二管道均與所述綜合處理設備連通,所述廢液儲存容器與所述第一管道連通。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污染廢棄物一體化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綜合處理設備的進口端連接有用于將廢液噴入所述綜合處理設備的霧化噴嘴,所述霧化噴嘴與所述第一管道連通。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污染廢棄物一體化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綜合處理設備的進口端還設置有點火設備。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污染廢棄物一體化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綜合處理設備的出口端具有第三管道,所述第三管道直接連通所述吸收/吸附設備的進口端以及所述換熱器的進口端;
所述第三管道包括依次連通的第一管段、第二管段和第三管段,所述第一管段連通所述綜合處理設備,所述第三管段連通所述吸收/吸附設備,所述第二管段包括第一管路和第二管路,所述換熱器設置于所述第一管路,所述第一管段與所述換熱器之間設置有第七閥門,所述第二管路與所述第三管段之間設置有第九閥門。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污染廢棄物一體化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管路還設置有用于去除顆粒物的除塵設備,所述除塵設備的進口端與所述換熱器的出口端連通,所述除塵設備的出口端與所述吸收/吸附設備的進口端連通。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污染廢棄物一體化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控制器,所述控制器與所述綜合處理設備電連接并用于控制所述綜合處理設備的溫度。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污染廢棄物一體化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管段設置有第一溫控設備、壓力表和安全閥。
10.一種污染廢棄物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污染廢棄物一體化處理裝置以及用于檢測尾氣成分的檢測設備;
所述檢測設備設置于所述吸收/吸附設備的進口端或/和出口端,所述檢測設備包括質譜儀和/或氣相色譜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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