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脫硫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986073.1 | 申請日: | 2017-08-0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102297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3-16 |
| 發明(設計)人: | 沈宏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元控股集團杭州熱電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53/78 | 分類號: | B01D53/78;B01D53/50;B01D45/0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11247 浙***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脫硫 裝置 | ||
1.一種脫硫裝置,包括塔體(1),設置于塔體(1)的內部的進煙口(2)和出煙口(3),其特征是:所述塔體(1)的內部設置有除霧組件,所述除霧組件包括除霧部和滯留部(42),所述滯留部(42)設置于除霧部的下方,所述除霧部中設置有若干組彎折狀的除霧通道(411),所述滯留部(42)包括鏤空設置的滯留框架(421)以及設置于滯留框架(421)的內部的滯留件(422),所述滯留件(422)設置于除霧通道(411)的下方,所述滯留件(422)的尺寸小于除霧通道(411)的內徑,煙氣帶動所述滯留件(422)在滯留框架(421)內運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脫硫裝置,其特征是:所述除霧通道(411)包括連通設置的第一彎折件(4111)和第二彎折件(4112),所述第一彎折件(4111)靠近滯留部(42)設置,所述第一彎折件(4111)的內部直線間距大于第二彎折件(4112)的內部直線間距。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脫硫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第一彎折件(4111)與第二彎折件(4112)之間繞順時針方向的夾角為120-150°。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脫硫裝置,其特征是:所述滯留框架(421)內部設置有水平軸(5),所述水平軸(5)穿設通過滯留件(422),所述滯留件(422)的高度小于滯留框架(421)的內部的高度,煙氣帶動滯留件(422)繞水平軸(5)轉動。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脫硫裝置,其特征是:所述滯留框架(421)內部設置有豎直軸(6),所述滯留件(422)套設于豎直軸(6)外部,所述豎直軸(6)的高度大于滯留件(422)的高度。
6.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一種脫硫裝置,其特征是:所述滯留件(422)為塑料材質,所述滯留件(422)的形狀包括柱狀、球狀中的一種。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脫硫裝置,其特征是:所述滯留件(422)的表面傾斜設置有導向板(8),所述導向板(8)與滯留框架(421)之間設置有間隙。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脫硫裝置,其特征是:所述滯留框架(421)與除霧通道(411)緊密貼合。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脫硫裝置,其特征是:所述滯留框架(421)與除霧通道(411)之間設置有空隙。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三元控股集團杭州熱電有限公司,未經三元控股集團杭州熱電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20986073.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