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耳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939617.9 | 申請日: | 2017-07-2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070274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3-02 |
| 發明(設計)人: | 余就裕 | 申請(專利權)人: | 余就裕 |
| 主分類號: | H04R1/10 | 分類號: | H04R1/1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龍華新區***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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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耳機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耳機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耳機。
背景技術
耳機是一種用來播放音樂的電子產品,隨著電子科技的快速發展,出現藍牙耳機,由于藍牙耳機無需數據線連接就能播放音樂,因此備受很多人喜愛,但是目前的藍牙耳機需要無線連接音樂播放設備,無法遠距離單獨播放音樂。
實用新型內容
基于此,有必要針對藍牙耳機無法單獨播放音樂的情況,提供一種耳機,不需要音樂播放設備,能夠單獨播放音樂。
一種耳機,包括:頭戴、第一耳機、第二耳機、兩喇叭、觸摸顯示屏、處理器、存儲器、藍牙模塊和蓄電池;
所述頭戴具有圓弧形結構,所述頭戴兩端分別設置所述第一耳機和所述第二耳機,所述第一耳機和所述第二耳機內均設置有所述喇叭,所述第一耳機外側設置有所述觸摸顯示屏,所述第一耳機內部設置有所述處理器和所述存儲器,所述第二耳機內部設置有所述藍牙模塊和所述蓄電池;
所述處理器分別電性連接于所述喇叭、所述觸摸顯示屏、所述存儲器、所述藍牙模塊和所述蓄電池。
在其中一實施例中,所述第二耳機外側設置有太陽能板,所述蓄電池電性連接于所述太陽能板。
上述一種耳機,通過觸摸顯示屏打開藍牙模塊,通過藍牙模塊連接外部音樂設備,并通過藍牙模塊將音樂傳輸到存儲器中,在遠離外部音樂設備或者外部音樂設備關閉時,處理器將存儲器內存儲的音樂通過喇叭播放出來。一種耳機,不需要音樂播放設備,能夠單獨播放音樂。
附圖說明
圖1為一種耳機結構示意圖;
圖2為一種耳機連接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優點能夠更加明顯易懂,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做詳細的說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闡述了很多具體細節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實用新型。但是本實用新型能夠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來實施,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在不違背本實用新型內涵的情況下做類似改進,因此本實用新型不受下面公開的具體實施例的限制。
需要說明的是,當元件被稱為“固定于”或“設置于”另一個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個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當一個元件被認為是“連接”另一個元件,它可以是直接連接到另一個元件或者可能同時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類似的表述只是為了說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實施方式。
除非另有定義,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術和科學術語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通常理解的含義相同。本文中在本實用新型的說明書中所使用的術語只是為了描述具體的實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和/或”包括一個或多個相關的所列項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組合。
如圖1所示,一種耳機,包括:頭戴110、第一耳機120、第二耳機130、兩喇叭140、觸摸顯示屏150、處理器160、存儲器170、藍牙模塊180和蓄電池190。
如圖1所示,頭戴110具有圓弧形結構,頭戴110兩端分別設置第一耳機120和第二耳機130,第一耳機120和第二耳機130內均設置有喇叭140,喇叭140用于播放音樂。第一耳機120外側設置有觸摸顯示屏150,觸摸顯示屏150用于選取播放歌曲,并顯示播放歌曲內容。第一耳機120內部設置有處理器160和存儲器170,處理器160將存儲器170內存儲的音樂通過喇叭140播放,第二耳機130內部設置有藍牙模塊180和蓄電池190,藍牙模塊180用于連接外部音樂播放設備,蓄電池190用于為該耳機提供電力。
如圖2所示,處理器160分別電性連接于喇叭140、觸摸顯示屏150、存儲器170、藍牙模塊180和蓄電池190。上述一種耳機,不需要音樂播放設備,能夠單獨播放音樂。
如圖2所示,第二耳機130外側設置有太陽能板131,蓄電池190電性連接于太陽能板131,太陽能板131用于補充蓄電池190的用電量。
以上所述實施例的各技術特征可以進行任意的組合,為使描述簡潔,未對上述實施例中的各個技術特征所有可能的組合都進行描述,然而,只要這些技術特征的組合不存在矛盾,都應當認為是本說明書記載的范圍。
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實用新型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實用新型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因此,本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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