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可自主控制的單體燃燒試驗輔助排煙裝置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720929227.3 | 申請日: | 2017-07-2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230586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4-13 |
| 發(fā)明(設計)人: | 劉民榮;初永杰;趙相然;劉獻業(yè);王亮;于憲法;潘先建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山東和富工程檢測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J11/00 | 分類號: | F23J11/00;G01N31/12 |
| 代理公司: | 濟南泉城專利商標事務所37218 | 代理人: | 韓園園 |
| 地址: | 250000 山東省濟南市高新區(qū)***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自主 控制 單體 燃燒 試驗 輔助 裝置 | ||
1.一種可自主控制的單體燃燒試驗輔助排煙裝置,包括頂端出口設置集氣罩(3)的燃燒室(1),集氣罩(3)頂端安裝有收集器(2)并通過排煙管道(4)連接風機(8),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燒室(1)的開口上方安裝有輔助集氣罩(6),輔助集氣罩(6)頂端連接有輔助排煙管道(7),輔助排煙管道(7)末端連通排煙管道(4)并在兩者的連通位置設置有電動控制裝置,電動控制裝置及風機(8)均連接PLC控制系統(tǒng)。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可自主控制的單體燃燒試驗輔助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控制裝置包括通過固定支架(15)安裝在輔助排煙管道(7)與排煙管道(4)連通口位置的扇形擋板(9),擋板(9)的上部位置設置有連接支架(14),連接支架(14)通過連接螺栓(13)連通電機(10),電機(10)上設置有定位用上限位(11)和下限位(12)。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可自主控制的單體燃燒試驗輔助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煙管道(4)及輔助集氣罩(6)均通過支架(5)連接固定在燃燒室(1)上方。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可自主控制的單體燃燒試驗輔助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5)為不銹鋼材質(zhì)或PPS工程塑料材質(z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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