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游樂場所使用的便攜式水上平臺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857455.4 | 申請日: | 2017-07-1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191333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4-06 |
| 發明(設計)人: | 王源;魯婷婷 | 申請(專利權)人: | 杭州奕點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3B35/73 | 分類號: | B63B35/73 |
| 代理公司: | 杭州杭誠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33109 | 代理人: | 尉偉敏 |
| 地址: | 310052 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浦沿***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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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游樂 場所 使用 便攜式 水上 平臺 結構 | ||
1.一種游樂場所使用的便攜式水上平臺結構,它包括平臺(1)和浮筒(3),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臺(1)設有前板(11)、下板(12)、后板(13)、上板(14)、左板(15)和右板(18),所述前板(11)、下板(12)、后板(13)和上板(14)依次鉸連接,左板(15)和右板(18)分別與所述前板(11)、下板(12)、后板(13)和上板(14)卡接,所述浮筒(3)通過設置的連接桿(2)與平臺(1)連接;所述前板(11)、下板(12)、后板(13)和上板(14)圍攏成矩形管狀,所述左板(15)和右板(18)分別與矩形管兩端卡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游樂場所使用的便攜式水上平臺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浮筒(3)由上半浮筒(31)和下半浮筒(32)密封連接而成,所述上半浮筒(31)和下半浮筒(32)截面成U形,上半浮筒(31)外壁與下半浮筒(32)內壁相適應。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游樂場所使用的便攜式水上平臺結構,其特征在于:上半浮筒(31)和下半浮筒(32)的開口端設有穿桿孔,穿桿孔垂直上半浮筒(31)和下半浮筒(32)的中軸線且凹陷上半浮筒(31)和下半浮筒(32)開口端面,穿桿孔孔徑與連接桿(2)外徑相匹配。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游樂場所使用的便攜式水上平臺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板(11)、下板(12)、后板(13)和上板(14)靠近板端部的內表面和端面分別設有卡槽(5),所述左板(15)和右板(18)的端面設有卡條(6),卡條(6)與卡槽(5)相匹配。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游樂場所使用的便攜式水上平臺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臺(1)連接有大加寬板(16)和小加寬板(17),大加寬板(16)和小加寬板(17)的端面設有卡槽(5)和卡條(6),卡條(6)與卡槽(5)相匹配。
6.根據權利要求1或5所述的一種游樂場所使用的便攜式水上平臺結構,其特征在于:平臺(1)連接有加強筋板(4),加強筋板(4)截面為L形,加強筋板(4)通過螺釘與前板(11)、下板(12)、后板(13)、上板(14)、大加寬板(16)和小加寬板(17)的內表面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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