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燈具的連接件、發光組件及警燈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845830.3 | 申請日: | 2017-07-1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929715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1-26 |
| 發明(設計)人: | 郭文龍;林目祥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門市大長江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10/06 | 分類號: | F21S10/06;F21V21/00;F21V19/00 |
| 代理公司: | 廣州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44224 | 代理人: | 王瑞 |
| 地址: | 529000***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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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燈具 連接 發光 組件 警燈 | ||
1.一種燈具的連接件,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連接體、第二連接體及第三連接體,所述第一連接體與所述第二連接體呈夾角設置、且分別與第三連接體固定,所述第三連接體設置于所述第一連接體的外側及所述第二連接體的外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的連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體與所述第二連接體呈直角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的連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體設有用于與第一發光件連接的第一通孔,所述第二連接體設有用于與第二發光件連接的第二通孔。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燈具的連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體的端部設有第三連接孔,所述第二連接體的端部設有第四連接孔,裝飾蓋通過所述第三連接孔及所述第四連接孔分別與所述第一連接體及第二連接體固定。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的連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連接體設有第一定位孔及第三通孔,所述第一定位孔與所述第三通孔相錯開。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任一項所述的燈具的連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體與所述第三連接體之間設有第一加強筋,所述第二連接體與所述第三連接體之間設有第二加強筋。
7.一種發光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燈具的連接件,還包括第一發光件、第二發光件,所述第一發光件與所述第一連接體連接,所述第二發光件與所述第二連接體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發光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發光件為兩個、且分別固設于述第一發光件的兩側。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發光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組件還包括兩個裝飾蓋,所述裝飾蓋通過所述燈具的連接件固定于所述第一發光件與所述第二發光件之間。
10.一種警燈,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發光組件,所述第一發光件及所述第二發光件均為爆閃燈;還包括:
安裝板,所述安裝板設有容納第一發光件的線路及第二發光件的線路的容納槽及固設于所述容納槽內的第一連接部,所述容納槽的底壁設有過線孔、卡設第一發光件的線路的第一卡線部、以及卡設第二發光件的線路的第二卡線部,所述容納槽的側壁設有與所述第一卡線部相對應的第一過線槽、以及與所述第二卡線部相對應的第二過線槽,所述第一連接部與所述第三連接體連接;及
蓋板,所述蓋板通過所述第一連接部封閉所述容納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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