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電動汽車的機艙布置結構以及電動汽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833366.6 | 申請日: | 2017-07-1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914124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1-23 |
| 發明(設計)人: | 柴少年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清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K1/00 | 分類號: | B60K1/00;B62D25/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371 | 代理人: | 金相允 |
| 地址: | 100000 北京市朝陽區北苑路***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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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汽車 機艙 布置 結構 以及 | ||
1.一種電動汽車的機艙布置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電氣托盤;
所述電氣托盤的上層設置有第一固定組件,所述第一固定組件至少包括設置于所述電氣托盤上層的加高裝置,所述加高裝置用于防止電動汽車的電機控制器與電機之間發生干涉;
所述電氣托盤的下層設置有第二固定組件,所述第二固定組件至少包括設置于所述電氣托盤下層的懸置安裝座,所述懸置安裝座用于安裝電動汽車的懸置系統。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的機艙布置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氣托盤包括左梁、前梁、右梁和后梁;
所述左梁、前梁、右梁和后梁順次首尾連接形成一矩形的框架結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汽車的機艙布置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加高裝置包括安裝板和兩組加高支座;
其中一組所述加高支座對應設置于所述電氣托盤上層的所述前梁上,另一組所述加高支座對應設置于所述電氣托盤上層的所述后梁上;
所述安裝板設置有用于固定充電機的安裝位和用于放置電機控制器的安裝口,所述安裝板的一側安裝于一組所述加高支座上,所述安裝板的另一側安裝于另一組所述加高支座上,且在所述安裝板與所述左梁之間設置有一段距離,在所述安裝板與所述左梁之間也設置有一段距離。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汽車的機艙布置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板為矩形板,所述安裝位設置于所述安裝板靠近所述前梁的位置,所述安裝口設置于所述安裝板靠近所述后梁的位置,在所述安裝位與所述安裝口之間設置有長圓形開口。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汽車的機艙布置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組件還包括左固定座和右固定座,所述左固定座設置于所述左梁與前梁之間連接的棱角位置,所述右固定座設置于所述右梁與前梁之間連接的棱角位置。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汽車的機艙布置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固定組件還包括電機吊架;所述電機吊架兩端安裝在懸置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動汽車的機艙布置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組件還包括真空泵支架、電機防護板和電池固定組件;所述真空泵支架對應設置于所述電氣托盤上層的所述后梁上;所述電機防護板設置于所述電機吊架的中間位置;所述電池固定組件設置于所述安裝板與右梁之間的間隙位置。
8.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汽車的機艙布置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固定組件還包括變速箱吊座,所述變速箱吊座包括變速箱前吊座和變速箱后吊座;
所述變速箱前吊座對應設置于所述電氣托盤下層的所述前梁上;所述變速箱后吊座對應設置于所述電氣托盤下層的所述后梁上。
9.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汽車的機艙布置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固定組件還包括壓縮機吊架和后固定座;
所述壓縮機吊架設置于所述安裝板與所述右梁之間;所述后固定座設置于所述后梁的中部。
10.一種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包括機艙和設置于機艙的如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汽車的機艙布置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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