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智能購物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780714.8 | 申請日: | 2017-06-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051972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2-27 |
| 發明(設計)人: | 曹佐明;官縣金 | 申請(專利權)人: | 廈門益東互聯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30/06 | 分類號: | G06Q30/06;G06F3/01;G08B1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挺立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11265 | 代理人: | 葉樹明 |
| 地址: | 361000 福建省廈門市***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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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智能 購物 系統 | ||
1.一種智能購物系統,包括:手勢動作識別終端,智能貨架終端,安防報警終端、云服務器和云端顯示屏,所述手勢動作識別終端與云服務通過無線連接,所述的智能貨架終端與云服務器連接,所述的安防報警終端與云服務器通過無線連接,所述的手勢動作識別終端、智能貨架終端,安防報警終端均有由帶存儲功能的攝像頭捕捉動作實現觸發,所述的云端顯示屏與云服務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智能購物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安防報警終端包括數據處理模塊和報警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智能購物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報警器是煙霧報警器。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智能購物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報警器是震動報警器。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智能購物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報警器是聲音報警器。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智能購物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數據處理模塊與云服務器相連并實現數據交換,所述的報警器與數據處理模塊相連。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智能購物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智能貨架系統通過傳感器實現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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