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既有建筑改造用的建筑垃圾垂直運輸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776050.8 | 申請日: | 2017-06-2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144395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3-27 |
| 發明(設計)人: | 王曉博;宋世林;張軍;郭勁松;劉育寶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F17/10 | 分類號: | E04F17/10 |
| 代理公司: | 上海唯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31229 | 代理人: | 曾耀先 |
| 地址: | 200122 上海市浦東新區中國***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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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既有 建筑 改造 垃圾 垂直 運輸 系統 | ||
1.一種既有建筑改造用的建筑垃圾垂直運輸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通過既有建筑中的原排煙井形成的豎向貫通的運輸通道;
開設于原排煙井的側壁、并對應每一樓層設置的下渣口,通過所述下渣口連通所述運輸通道和所述樓層;
設于所述下渣口上方的噴淋結構,通過所述噴淋結構向所述運輸通道內噴水;以及
固定于所述原排煙井的側壁、且位于所述下渣口下方的至少一個彈性緩沖結構,所述彈性緩沖結構設于所述運輸通道內,所述彈性緩沖結構設有與所述噴淋結構連接、供控制所述噴淋結構噴水的感應開關。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既有建筑改造用的建筑垃圾垂直運輸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開設于所述原排煙井的側壁的底部的出渣口。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既有建筑改造用的建筑垃圾垂直運輸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鋪設于所述原排煙井的底部的硬防護結構,所述硬防護結構上對應于所述出渣口處形成有供挖掘機施工的操作面。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既有建筑改造用的建筑垃圾垂直運輸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斜向設于所述硬防護結構和所述原排煙井側壁的緩沖板結構,所述緩沖板結構與所述出渣口相對設置。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既有建筑改造用的建筑垃圾垂直運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緩沖結構包括:
固定于所述原排煙井側壁、且位于所述下渣口下方的擋板,所述擋板向下傾斜設置、且凸伸于所述運輸通道內,所述擋板的底部設有所述感應開關;以及
彈性連接桿,位于所述擋板上方、且拉結于所述擋板和所述原排煙井側壁之間。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既有建筑改造用的建筑垃圾垂直運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緩沖結構還包括固定于所述原排煙井側壁上位于室內的表面的連墻件,所述彈性連接桿穿設于所述原排煙井側壁與所述連墻件固定連接。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既有建筑改造用的建筑垃圾垂直運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連墻件包括:
通過第一螺栓固定于所述原排煙井側壁的外部的L型板;以及
通過第二螺栓橫向固定于所述L型板的連接板,所述連接板與所述彈性連接桿的端部固定連接。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既有建筑改造用的建筑垃圾垂直運輸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于所述原排煙井的側壁、且對應于所述下渣口的防護門結構。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既有建筑改造用的建筑垃圾垂直運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護門結構包括:
固定于所述原排煙井的側壁、且位于所述下渣口的相對兩側的限位槽;以及
插設于一對所述限位槽內的門板,所述門板通過沿著所述限位槽向下移動擋設所述下渣口,或者所述門板通過沿著所述限位槽向上移動打開所述下渣口。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既有建筑改造用的建筑垃圾垂直運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護門結構還包括:
橫向固定于所述一對限位槽之間的第一固定桿;以及
橫向固定于所述門板的第二固定桿,通過連接所述第一固定桿和所述第二固定桿,從而實現所述門板向上移動打開所述下渣口后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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