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鍋支架引射管一體化燃燒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768710.8 | 申請日: | 2017-06-2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958911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2-02 |
| 發明(設計)人: | 邵海忠;吳麗波;謝鵬琰;王帥東;茅忠群;諸永定;鄭軍妹 | 申請(專利權)人: | 寧波方太廚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D14/04 | 分類號: | F23D14/04;F23D14/64;F24C3/08;F24C15/10 |
| 代理公司: | 寧波誠源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33102 | 代理人: | 徐雪波,景豐強 |
| 地址: | 315336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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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支架 引射管 一體化 燃燒 | ||
1.一種鍋支架引射管一體化燃燒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面板(3),上端面至少設有三個燃氣噴嘴(5)和至少三個鍋支腳(4),前述的燃氣噴嘴(5)間隔布置并圍成一圈,前述的鍋支腳(4)對應各自的燃氣噴嘴(5)布置并圍成一圈,每個鍋支腳(4)端部形成能供鍋設置的支撐部,每個鍋支腳(4)的中部橫向地設有引射管(6),每個引射管(6)的進氣口布置有所述的燃氣噴嘴(5);
外燃燒環(1),中空形成外混氣室,位于前述鍋支腳(4)圍成的區域內并與面板(3)的上端面之間具有供二次空氣進入的間隙,該外燃燒環(1)與至少兩個引射管(6)的出氣端連通并上端面具有外火孔(11);以及
內燃燒環(2),中空形成內混氣室,位于前述外燃燒環(1)內圈并與面板(3)的上端面之間具有供二次空氣進入的間隙,該內燃燒環(2)與至少一個引射管(6)的出氣端連通并上端面具有內火孔(2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鍋支架引射管一體化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射管(6)的出氣端成型有中空的支撐臂(7),該支撐臂(7)的頂部設有所述的外燃燒環(1)并與外燃燒環(1)相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鍋支架引射管一體化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引射管(6)與鍋支腳(4)一體成型并貫穿通過鍋支腳(4)。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鍋支架引射管一體化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燃燒環(1)與相連的支撐臂(7)為一體件,所述的內燃燒環(2)與相連的支撐臂(7)為一體件。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鍋支架引射管一體化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引射管(6)自進氣端向出氣端方向依次至少包括收縮段(61)、混合段(62)及擴口段(63),前述的混合段(62)貫穿設置所述的鍋支腳(4)。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鍋支架引射管一體化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鍋支腳(4)為四個,并且,所述鍋支腳(4)的中軸線連接形成一個正方形,對應地,所述的燃氣噴嘴(5)為四個并呈正方形布置,所述的引射管(6)也為四個,其中兩個引射管(6)呈一直線并連接設置于外燃燒環(1)的兩側,另外兩個引射管(6)也呈一直線并連接設置于內燃燒環(2)。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鍋支架引射管一體化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板(3)靠近燃氣噴嘴(5)設有定位槽(33)或定位孔,所述的鍋支腳(4)則設于前述的定位槽(33)或定位孔內。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鍋支架引射管一體化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燃氣噴嘴(5)布置于鍋支腳(4)的外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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