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中央空氣凈化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768573.8 | 申請日: | 2017-06-2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365220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5-15 |
| 發明(設計)人: | 崔靜濤 | 申請(專利權)人: | 四川川凈潔凈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4F1/02 | 分類號: | F24F1/02;F24F3/16;F24F11/64;F24F11/89;F24F13/28;F24F110/5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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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中央 空氣 凈化器 | ||
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中央空氣凈化器,凈化器殼體的下部側壁上設有新風進風口和室內回風口,凈化器殼體內與新風進風口和所述室內回風口對應的位置為空氣混合段,用于對混合空氣加熱的空氣加熱器、用于過濾空氣中漂浮灰塵的初效過濾器、用于吸附過濾有害氣體的活性炭過濾器、用于過濾有害化學物質的中效過濾器、用于送風增壓的主變頻風機和用于過濾PM2.5顆粒物的高效過濾器依次由下而上設于凈化器殼體內并位于空氣混合段的上方,凈化器殼體的頂部設有出風口。本實用新型通過將多種空氣過濾器、空氣加熱器和主變頻風機有機整合在一起,既能減少熱量(或冷量)損失,降低能耗,又能提高室內空氣潔凈度,并具有溫度補償功能,適用于各種場合。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可用于家庭、幼兒園、學習、辦公室等室內空氣凈化、能源回收、新風預加熱以及在線空氣有害成分監測的空氣凈化器,尤其涉及一種高效過濾PM2.5、甲醛等有害物質的中央空氣凈化器。
背景技術
一個人一天需要呼吸9000升空氣,其中80%來自于室內,室內空氣質量的品質,直接決定人體的健康。然而有研究表明,密閉的室內空氣污染程度是室外的20倍,要改善室內空氣質量,通風換氣是最有效的辦法。
室內空氣主要由大氣中的PM2.5、室內產生的異味、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窗戶凝露、霉菌霉斑、甲醛和氣溶膠煙氣,窗簾、床單及地毯上的皮屑,甲醛干洗劑、油煙、清潔用品釋放的化學成分等有害氣體污染的,故此對室內空氣的凈化,保證人體的健康必須對上述有害物質進行處理凈化,使室內達到適于人體生活的環境要求。
針對以上諸多問題,準確的凈化處理系統是非常有必要性的。
目前市場上銷售的空氣凈化產品主要分為兩種類型,室內自循環凈化器和新風處理系統。
然而,室內自循環凈化器和新風處理系統并不能有效解決室內空氣質量問題,具體原因如下:
一、室內自循環凈化器
1. 室內自循環凈化器實用凈化面積較小,并且針對不同房間不能達到共用要求,只能單獨房間實用。
2. 室內自循環凈化器凈化能力較小,室內自循環凈化器不能滿足整個房間的凈化要求,由于該凈化器的只能凈化靠近設備的較小范圍,通過過濾后的空氣送到空間內也只能凈化靠近設備的較小范圍,故達不到整體空間的凈化效果,測試數據也如實反應該問題。
3. 室內自循環凈化器無法解決室內二氧化碳污染的問題,由于室內無新鮮空氣進入,人體在放置室內自循環凈化器的室內時間過長的話,室內氧氣含量降低,二氧化碳含量增高,對人體的健康影響是不容忽視的。
4. 室內自循環凈化器為加大凈化要求,只能增加凈化設備的體積,設備的噪音污染加重,設備的綜合能耗增加,設備的智能化隨之降低。
5. 室內自循環凈化器的潔凈風檢測均在潔凈風的出口處,室內凈化效果不能真實的體現。
二、新風處理系統
1. 目前市場上的新風處理系統基本按照室內換氣次數1次進行設計制造,然而該設計會導致室內凈化時間長,凈化效果不達標的情況,尤其在室內人數較多或房間人體進出次數較多的情況下,不能保證凈化效果。
2. 新風處理系統送入室內的新風量不足,以30m
3. 新風處理系統對室內空氣凈化處理效率較低,由于換氣次數低,如室內達到潔凈要求需要的時間更長,對室內空氣的處理不能有效快速的達到人體健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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