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鍋爐干式出渣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726602.4 | 申請日: | 2017-06-2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817484U | 公開(公告)日: | 2017-12-29 |
| 發明(設計)人: | 崔曉軍;李國慶;王曉嘉;賈亞東 | 申請(專利權)人: | 張家口匯德冶金材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J1/06 | 分類號: | F23J1/06 |
| 代理公司: | 石家莊眾志華清知識產權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13123 | 代理人: | 張明月 |
| 地址: | 075100 河北*** | 國省代碼: | 河北;1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鍋爐 干式出渣 裝置 | ||
1.一種鍋爐干式出渣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鍋爐出灰箱體(1)、通過轉軸安裝在出灰箱體(1)內的分別將出灰通道封閉的平行設置的上翻板(10)和下翻板(12)、控制上翻板(10)和下翻板(12)交替打開和關閉的驅動機構,所述驅動機構包括與上翻板(10)和下翻板(12)的轉軸分別連接的搖桿機構Ⅰ和搖桿機構Ⅱ以及驅動搖桿機構Ⅰ和搖桿機構Ⅱ動作的凸輪機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鍋爐干式出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翻板(10)和下翻板(12)的轉軸設置在上翻板(10)和下翻板(12)中部,所述上翻板(10)和下翻板(12)在封閉狀態時傾斜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鍋爐干式出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翻板(10)和下翻板(12)在鍋爐封閉狀態時傾斜角度為45°。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一種鍋爐干式出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翻板(10)和下翻板(12)中位置較高的一端重于位置較低的一端。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一種鍋爐干式出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翻板(10)上端下部、上翻板(10)下端上部與出灰箱體(1)接觸位置設置有密封塊(11),所述下翻板(12)上端下部、下翻板(12)下端上部與出灰箱體(1)接觸位置設置有密封塊(11)。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鍋爐干式出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搖桿機構Ⅰ包括從動搖桿Ⅰ(2)、連桿Ⅰ(8)和主動搖桿Ⅰ(4),連桿Ⅰ(8)將從動搖桿Ⅰ(2)和主動搖桿Ⅰ(4)連接,從動搖桿Ⅰ(2)另一端與上翻板(10)的轉軸連接,主動搖桿Ⅰ(4)另一端鉸接在支架(13)上;所述搖桿機構Ⅱ包括從動搖桿Ⅱ(3)、連桿Ⅱ(7)和主動搖桿Ⅱ(6),連桿Ⅱ(7)將從動搖桿Ⅱ(3)和主動搖桿Ⅱ(6)連接,從動搖桿Ⅱ(3)另一端與下翻板(12)轉軸連接,主動搖桿Ⅱ(6)另一端鉸接在支架(13)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一種鍋爐干式出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輪機構包括電機驅動的凸輪,所述主動搖桿Ⅰ(4)和主動搖桿Ⅱ(6)平行且豎直的設置在凸輪(5)兩側。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一種鍋爐干式出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輪(5)頂部安裝軸承(9)。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鍋爐干式出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輪(5)和電機通過擺線針輪減速機連接。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張家口匯德冶金材料有限公司,未經張家口匯德冶金材料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20726602.4/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便于安裝的除渣器
- 下一篇:一種新型煙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