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手機前殼和手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713813.4 | 申請日: | 2017-06-1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117687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3-16 |
| 發明(設計)人: | 吳康喜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聞泰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02 | 分類號: | H04M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371 | 代理人: | 史明罡 |
| 地址: | 200000 上海市黃浦***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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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手機 | ||
1.一種手機前殼,其特征在于,包括殼體;
所述殼體為長方形;
所述殼體上設置有顯示屏部、聽筒孔、前攝像頭孔、前閃光燈孔、指示燈孔和光感孔;
所述聽筒孔、所述前攝像頭孔、所述前閃光燈孔、所述指示燈孔和所述光感孔均設置在所述顯示屏部的同一端;
所述聽筒孔與所述殼體的短邊平行;
所述前攝像頭孔設置在所述聽筒孔的一端;
所述前閃光燈孔、所述指示燈孔和所述光感孔均設置在所述聽筒孔遠離所述顯示屏部的一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機前殼,其特征在于,所述前閃光燈孔、所述指示燈孔和所述光感孔為同一排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手機前殼,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示燈孔設置在所述前閃光燈孔和所述光感孔之間。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手機前殼,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示燈孔到所述前閃光燈孔的距離與所述指示燈孔到所述光感孔的距離相同。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手機前殼,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示燈孔設置在所述前閃光燈孔遠離所述光感孔的一側。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機前殼,其特征在于,所述前閃光燈孔和所述光感孔分別與所述聽筒孔的兩端對應設置。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機前殼,其特征在于,還設置有麥克風孔,用于放置麥克風。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手機前殼,其特征在于,所述麥克風孔設置在所述聽筒孔遠離所述顯示屏部的一側;
或,所述麥克風孔設置在所述前閃光燈遠離所述聽筒孔的一側。
9.一種手機,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手機前殼;
顯示屏、聽筒、前攝像頭、前閃光燈、指示燈和光感芯片分別與所述顯示屏部、所述聽筒孔、所述前攝像頭孔、所述前閃光燈孔、所述指示燈孔和所述光感孔對應設置。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攝像頭為雙模組攝像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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