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用于密閉空間的除味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650652.9 | 申請日: | 2017-06-0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944393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1-30 |
| 發明(設計)人: | 黃超;李永清;吳志偉;金海娟 | 申請(專利權)人: | 松下家電研究開發(杭州)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4F6/00 | 分類號: | F24F6/00;F24F13/02;A61L9/00 |
| 代理公司: | 杭州華鼎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33217 | 代理人: | 項軍 |
| 地址: | 310018 浙江省杭***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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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密閉 空間 裝置 | ||
1.一種用于密閉空間的除味裝置,包括具有風道的殼體,殼體內還設有控制部及由該控制部控制工作的與風道連通的羥基自由基發生裝置、空氣循環驅動裝置、加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加濕裝置從相對于羥基自由基發生裝置與風道連通處的上游側與風道連通,工作時,所述控制部控制羥基自由基發生裝置工作向風道內送入羥基自由基,所述空氣循環驅動裝置驅動空氣由風道的進風口流入再從出風口流出。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密閉空間的除味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在殼體內由控制部控制工作的除濕裝置,除濕裝置與風道連通。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密閉空間的除味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加熱風道的加熱裝置。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密閉空間的除味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風道內的溫度控制在30-60℃范圍,濕度控制在15-85%RH。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密閉空間的除味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循環驅動裝置為循環風扇或氣泵。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密閉空間的除味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通過接口與所述風道的進風口或出風口可拆卸連接的延長風管。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密閉空間的除味裝置,其特征在于:延長風管的相對所述接口的另一端的風口為多個。
8.如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用于密閉空間的除味裝置,其特征在于:延長風管的相對所述接口的另一端端部設有掛鉤或吸盤。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密閉空間的除味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羥基自由基發生裝置為納米水離子發生器。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密閉空間的除味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容納被除味物件的容納包,容納包上設有可閉合的物件出入口以及用于與所述風道的進風口和出風口直接連接或通過延長風管間接連接的接口。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密閉空間的除味裝置,其特征在于:殼體內還設有為除味裝置供電的電源。
12.一種包括有如權利要求1至11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用于密閉空間的除味裝置的鞋柜、衣柜、收納包或儲藏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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