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燃燒器和具有其的燃氣熱水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643879.0 | 申請日: | 2017-06-0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831497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1-02 |
| 發明(設計)人: | 陳文風;孟憲超;梁國榮 | 申請(專利權)人: | 蕪湖美的廚衛電器制造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D14/02 | 分類號: | F23D14/02;F23D14/62;F23D14/58;F24H9/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201 | 代理人: | 黃德海 |
| 地址: | 241009 安徽省蕪***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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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燃燒 具有 燃氣熱水器 | ||
1.一種燃燒器,其特征在于,包括火排,所述火排內限定有混合腔,所述火排具有與所述混合腔導通的進氣口、主出氣口和副出氣口,
其中,所述火排包括:
第一片體;
第二片體,所述第二片體與所述第一片體相對布置且限定出所述混合腔;
隔板,所述隔板設在所述第一片體與所述第二片體之間且兩側分別與所述第一片體和所述第二片體連接,所述隔板上形成有所述主出氣口,所述隔板與所述第一片體和所述第二片體中的至少一個限定出所述副出氣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副出氣口包括第一副出氣口和第二副出氣口,所述隔板的一側與所述第一片體限定出所述第一副出氣口,所述隔板的另一側與所述第二片體限定出所述第二副出氣口。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片體上形成有向背向所述隔板的方向凹陷的第一壓型,所述第一壓型與所述隔板的一側限定出與所述混合腔和所述第一副出氣口導通的第一氣流副通道,
所述第二片體上形成有向背向所述隔板的方向凹陷且與所述第一壓型相對布置的第二壓型,所述第二壓型與所述隔板的另一側限定出與所述混合腔和所述第二副出氣口導通的第二氣流副通道。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壓型和所述第二壓型分別包括沿所述隔板的長度方向間隔開布置的多個,
所述第一副出氣口包括與多個所述第一壓型位置一一對應的多個,所述第二副出氣口包括與多個所述第二壓型位置一一對應的多個,每個所述第一副出氣口和所述第二副出氣口分別形成沿所述隔板的長度方向延伸的長形孔。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壓型和所述第二壓型的上端超出所述隔板且沿其高度方向向上、向背向所述隔板的方向傾斜延伸。
6.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出氣口包括:
多個設在所述隔板中部的第一主出氣口,多個所述第一主出氣口沿所述隔板的長度方向間隔分布;
多個呈兩排分布在所述隔板兩側的第二主出氣口,每排的多個所述第二主出氣口沿所述隔板的長度方向間隔分布。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第一主出氣口和所述第二主出氣口分別形成沿所述隔板的寬度方向延伸的長形孔,且每個所述第二主出氣口的長度小于每個所述第一主出氣口的長度。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第一主出氣口和多個所述第二主出氣口沿所述隔板的長度方向成組交錯布置。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出氣口呈沿所述隔板的長度方向排布的多組分布,且每組包括至少一個所述第一主出氣口和至少一個第二主出氣口。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隔板的長度方向上、相鄰兩組所述主出氣口的間隔大于或等于相鄰兩個所述副出氣口的間隔且每組中的主出氣口的數量為3-8。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片體和所述第二片體相背一側的兩端分別設有沿所述隔板的寬度方向延伸的端板,每個所述端板與位于所述隔板最外端的一組所述主出氣口位置對應。
12.一種燃氣熱水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11中任一項所述的燃燒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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