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用于廣告牌的固定裝置和宣傳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583170.6 | 申請日: | 2017-05-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381051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5-18 |
| 發明(設計)人: | 錢建紅 | 申請(專利權)人: | 張家港市藍標紡織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9F15/00 | 分類號: | G09F15/00;G09F15/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李思霖 |
| 地址: | 215600 江蘇省蘇州***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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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廣告牌 固定 裝置 宣傳 設備 | ||
1.一種用于廣告牌的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
所述底座為內部中空的封閉殼體;所述底座內用于盛放液體;所述底座上設置有固定部;所述固定部用于將廣告牌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所述固定部包括固定件;所述固定件上設置有用于卡設廣告牌的卡槽;所述固定件呈三角形;所述固定件的底部與所述底座轉動連接;所述固定件的三條邊上均設置有一個所述卡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廣告牌的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件為兩個;
兩個所述固定件間隔設置在所述底座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廣告牌的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上設置有進水口;
所述進水口上設置有密封蓋,所述密封蓋用于將打開或關閉所述進水口。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廣告牌的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上設置有把手。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廣告牌的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為兩個;
兩個所述把手對稱設置在底座上的兩端。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廣告牌的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上設置有減重孔。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廣告牌的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的中部高于所述底座的邊沿;所述固定部設置在所述底座的中部上。
8.一種宣傳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廣告牌以及如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用于廣告牌的固定裝置;
所述廣告牌通過所述固定部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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