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機器人吸塵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574446.4 | 申請日: | 2017-05-2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444899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6-05 |
| 發明(設計)人: | 南普鉉;沈印輔;成知勛;樸素珍;宋昇炫;李相奎;全佑贊 | 申請(專利權)人: | LG電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A47L9/10 | 分類號: | A47L9/10;A47L9/00;A47L9/28 |
| 代理公司: | 隆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李英艷;崔炳哲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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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集塵桶 吸塵器主體 機器人吸塵器 可裝卸地 輪子單元 吸入 容納 本實用新型 集塵桶蓋 吸入單元 鉸鏈部 可轉動 過濾 驅動 覆蓋 | ||
1.一種機器人吸塵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吸塵器主體,具有控制部,并且形成有集塵桶容納部;
輪子單元,安裝于所述吸塵器主體,所述輪子單元的驅動由所述控制部控制;
吸入單元,安裝于所述吸塵器主體,用于吸入含有灰塵的空氣;
集塵桶,可裝卸地安裝于所述集塵桶容納部,從吸入的空氣中過濾灰塵并進行收集;以及
集塵桶蓋,具有可轉動地結合于所述吸塵器主體的鉸鏈部,并且可裝卸地結合于所述集塵桶以覆蓋所述集塵桶的上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器人吸塵器,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集塵桶蓋結合于所述集塵桶的狀態下,限制所述集塵桶從所述集塵桶容納部脫離。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器人吸塵器,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集塵桶容納部的底面凸出形成有安裝凸起,
在所述集塵桶的底面形成有與所述安裝凸起相對應的安裝槽。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機器人吸塵器,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吸塵器主體形成有沿著所述集塵桶容納部的外周而成的凹部;
所述集塵桶蓋的一部分在所述集塵桶蓋結合于所述集塵桶的狀態下,容納于所述凹部。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機器人吸塵器,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集塵桶的上部形成有對位標記,
在所述凹部形成有與所述對位標記相對應的安裝標記。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機器人吸塵器,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凹部形成有與所述凹部相比更凹陷的容納槽,
在所述集塵桶的外周凸出形成有掛鉤部,該掛鉤部在所述集塵桶容納于所述集塵桶容納部時,掛止在所述容納槽的臺階。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機器人吸塵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集塵桶蓋包括可轉動地連接于所述吸塵器主體的鉸鏈部,
在所述集塵桶蓋結合于所述集塵桶的狀態下,所述鉸鏈部容納于所述容納槽。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器人吸塵器,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集塵桶的外周凸出形成有掛鉤部,
在所述吸塵器主體形成有臺階,所述臺階在所述集塵桶容納于所述集塵桶容納部時使所述掛鉤部掛止。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機器人吸塵器,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集塵桶蓋結合于所述集塵桶的狀態下,所述集塵桶蓋覆蓋所述掛鉤部。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器人吸塵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集塵桶蓋具有鉤部,所述鉤部構成為可連結于所述集塵桶的鎖定部。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機器人吸塵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鎖定部向所述吸塵器主體的后方露出。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器人吸塵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集塵桶包括:
把手容納部,形成于所述集塵桶的上面;
把手,鉸鏈結合于所述把手容納部而可進行轉動,并且可容納于所述把手容納部;以及
彈性部,對所述把手進行彈性加壓,使得所述把手處于相對于所述上面傾斜地凸出的狀態。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機器人吸塵器,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集塵桶蓋結合于所述集塵桶的狀態下,所述把手被所述集塵桶蓋施壓而容納于所述把手容納部內。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器人吸塵器,其特征在于,
當解除所述集塵桶蓋和所述集塵桶之間的連結時,所述集塵桶蓋以相對于所述集塵桶向上傾斜的方式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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