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消除蜂蜜氣泡的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511838.6 | 申請日: | 2017-05-0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225932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4-13 |
| 發明(設計)人: | 彭巧玲 | 申請(專利權)人: | 杭州尋野農業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D25/02 | 分類號: | B65D25/02;B65D81/1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消除 蜂蜜 氣泡 裝置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氣泡處理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消除蜂蜜氣泡的裝置。
背景技術
蜂蜜是蜜蜂從開花植物的花中采得的花蜜在蜂巢中釀制的蜜,味道可口,且長期食用對人體有保健作用,故其被加工為多類食品;蜂蜜具有較高的營養價值,既可以直接食用,也可以作為藥用。蜂蜜在常溫常壓下具有兩種不同的物理狀態,即液態和結晶態(無論蜂蜜是貯存于巢蜜中,或者是從巢房里分離出來)一般情況下,剛分離出來的蜂蜜都是液態的,澄清透明流動性良好、經過一段時間放置以后,或者低溫下,大多數蜂蜜形成固態的結晶,因此人們通常把它分為液態蜜和結晶蜜。蜂蜜為飽和高糖溶液,含有少量蛋白質、多糖等膠體物質,粘度較大。也就是說蜂蜜容易產生氣泡,從而使在容器有限的情況下,無疑是減少了容器的容量,氣泡的產生也不利于蜂蜜的長時間儲存,氣泡如不及時處理并長時間后存在蜂蜜容易變質可能性。
因此,需要提供一種消除蜂蜜氣泡的裝置。
實用新型內容
鑒于以上所述現有技術的缺點,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消除蜂蜜氣泡的裝置,用于蜂蜜氣泡不消除使容器容量減少,不利于長久儲存的問題。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及其他相關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消除蜂蜜氣泡的裝置,包括容器,所述位于所述容器的頂部設有進料口,位于所述容器底部右端設有出料口,還包括驅動源、運動板、刺破機構,所述驅動源與所述運動板相連接,所述刺破機構位于靠近所述出料口處。
進一步地,所述刺破機構包括具有至少一個與出料口相連通的孔的固定架及針,所述固定架的一端與所述容器內側壁相連接,所述針位于所述固定架的外表面上。
優選地,所述固定架的另一端懸空設置。
優選地,所述固定架的另一端與所述容器的內側壁相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刺破機構包括電源、電熱絲,所述電源內嵌于所述出料口的內壁上,所述電源的一端與所述電熱絲的一端相連接,所述電熱絲的另一端伸出所述出料口并位于所述容器內。
進一步地,所述運動板為活塞,所述活塞的上端部及下端部分別與所述容器的內側壁相貼靠。
優選地,所述驅動源為氣缸或電機或螺線管。
優選地,所述電機為直線電機。
如上所述,本實用新型的消除蜂蜜氣泡的裝置,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實用新型采用刺破機構對容器內產生的蜂蜜氣泡進行刺破,與現有技術相比,該裝置簡單明了,使用者只需要啟動驅動源即可,蜂蜜氣泡與刺破機構接觸時把氣泡刺破,使用十分方便,方便容器裝下更多的蜂蜜量,同時消除氣泡也有利用提高蜂蜜的保質期。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消除蜂蜜氣泡的裝置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消除蜂蜜氣泡的裝置刺破機構示意圖一。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消除蜂蜜氣泡的裝置刺破機構示意圖二。
元件標號說明
1、驅動源
11、 進料口
12、 出料口
2、運動板
21、 活塞
211、上端部
212、下端部
3、容器
4、刺破機構
41、 固定架
411、孔
42、 針
43、 電源
44、 電熱絲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體實施例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熟悉本技術的人士可由本說明書所揭露的內容輕易的了解本實用新型的其他優點及功效。
請參閱圖1至圖3。須知,本說明書的附圖所繪示的結構、比例、大小等,均僅用于配合說明書所揭示的內容,以供熟悉此技術的人士了解閱讀,并非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可實施的限定條件,故在技術上不具有實質意義,任何結構的修飾、比例關系的改變或大小的調整,在不影響本實用新型所能產生的功效及所能達到的目的下,均應落在本實用新型所揭示的技術內容所涵蓋的范圍之內。同時,本說明書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間”及“一”等用語,亦僅便于敘述明了,而非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可實施的范圍,其相對關系的改變或調整,在技術內容無實質性變更的條件下,當亦視為本實用新型可實施的范疇。
下面,參照附圖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下面的說明將使用附圖中的箭頭表示的上下、左右、前后這樣的描述。參照圖1、圖2說明消除蜂蜜氣泡的裝置的結構。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杭州尋野農業科技有限公司,未經杭州尋野農業科技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20511838.6/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