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可觸控投影臺燈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498479.5 | 申請日: | 2017-05-0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262127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4-20 |
| 發明(設計)人: | 戴歡豐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易視計算機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6/00 | 分類號: | F21S6/00;F21V23/04;F21V21/00;G03B21/00;G03B29/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31100 | 代理人: | 駱希聰 |
| 地址: | 201101 上海市閔***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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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可觸控 投影 臺燈 | ||
1.一種可觸控投影臺燈,包括底座、連接部和燈罩,所述連接部連接于所述底座和所述燈罩之間,所述底座適于被放置在平面上,所述燈罩內設置有反射面,其特征在于,所述臺燈還包括:
投影裝置,適于向所述反射面投影,經所述反射面反射后,投影至所述平面上的預定區域;
感應光產生單元,適于產生覆蓋所述預定區域的光膜或感應光束;
感應裝置,適于在有操作部件位于所述預定區域時,感應所述操作部件反射和/或散射的所述光膜或所述感應光束的光;以及
控制器,與所述投影裝置、所述感應光產生單元和所述感應裝置電連接,適于控制所述投影裝置、所述感應光產生單元和所述感應裝置中至少之一的工作時機和/或工作狀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還適于接收所述感應裝置所輸出的感應信號,并基于所述感應信號確定所述操作部件的位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投影裝置設置于所述連接部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部包括相互連接的立柱和燈桿,所述立柱還與所述底座連接,所述燈桿還與所述燈罩連接;其中所述立柱內具有腔體;所述投影裝置設置于所述立柱頂板的內側,并經所述立柱頂板上的第一開口向所述反射面投影。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感應裝置設置于所述連接部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部包括相互連接的立柱和燈桿,所述立柱還與所述底座連接,所述燈桿還與所述燈罩連接;其中所述立柱內具有腔體;所述感應裝置設置于所述立柱前側壁的內側,并經所述立柱前側壁上的第二開口感應所述操作部件反射和/或散射的所述光膜或所述感應光束的光。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臺燈還包括與所述控制器電連接的數據接口;所述控制器通過所述數據接口與外界進行數據交互。
8.根據權利要求1、5和6中任一項所述的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感應裝置直接感應所述操作部件反射和/或散射的所述光膜或所述感應光束的光,或者感應經由所述反射面所反射的所述操作部件反射和/或散射的所述光膜或所述感應光束的光。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感應光產生單元設置于所述底座上。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感應光產生單元,設置于所述底座側壁的內側;所述側壁上設置有透光機構,所述感應光產生單元適于通過所述透光機構向所述底座的外側發出光膜。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光膜在所述預定區域與所述平面的距離的下限為1毫米或2毫米,所述光膜與所述平面的距離的上限為4毫米或7毫米。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光膜與所述平面的距離隨著與所述底座的距離增加而減小,所述光膜在所述預定區域與所述平面的距離為1毫米至2毫米,所述透光機構與所述平面的距離為3.5毫米至5.5毫米。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感應光產生單元設置于所述連接部上;所述感應光產生單元直接將所述感應光束投射至所述預定區域。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燈罩內的周邊還設置有發光組件。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上還設置有開關,所述開關用于開啟關閉所述控制器。
16.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上還設置有開關,所述開關用于開啟關閉所述發光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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