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相機模塊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479358.6 | 申請日: | 2017-05-0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932300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1-26 |
| 發明(設計)人: | 李財先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電機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4N5/225 | 分類號: | H04N5/225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銘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286 | 代理人: | 孫昌浩,李盛泉 |
| 地址: | 韓國京畿***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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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相機 模塊 | ||
1.一種相機模塊,其特征在于,包括:
鏡筒,配備有多個透鏡;
透鏡架,在內部收容所述鏡筒;
殼體,將所述透鏡架以能夠沿著光軸方向移動的方式收容于內部空間;以及
支撐部件,向所述殼體的內部空間突出設置以使光學濾光器得到固定,
其中,所述鏡筒的光軸方向下端部的外徑配置成小于所述支撐部件所形成的內徑。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相機模塊,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透鏡架向光軸方向的下部移動的情況下,所述鏡筒的光軸方向下端部能夠向所述支撐部件的內側移動。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相機模塊,其特征在于,
所述鏡筒與所述透鏡架的光軸方向下端部相比向下方突出。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相機模塊,其特征在于,
所述透鏡架的光軸方向下端部的外徑配置成大于所述支撐部件所形成的內徑。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相機模塊,其特征在于,
所述透鏡架的光軸方向下端部的內徑配備成小于所述支撐部件所形成的內徑。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相機模塊,其特征在于,
所述鏡筒的光軸方向的下端部以形成臺階的方式配備,
所述鏡筒的光軸方向的下端部中,以臺階部為基準的內側部分的外徑配置成小于所述支撐部件所形成的內徑。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相機模塊,其特征在于,
所述鏡筒的光軸方向的下端部中,以臺階部為基準的外側部分的外徑配置成大于或小于所述支撐部件所形成的內徑。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相機模塊,其特征在于,
所述透鏡架的光軸方向下端部的外徑配置成大于所述支撐部件所形成的內徑。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相機模塊,其特征在于,
所述透鏡架的光軸方向的下端部以形成臺階的方式配備,
所述透鏡架的光軸方向的下端部中,以臺階部為基準的內側部分的外徑配置成小于所述支撐部件所形成的內徑。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相機模塊,其特征在于,
所述透鏡架的光軸方向的下端部以形成臺階的方式配備,
所述透鏡架的光軸方向的下端部中,以臺階部為基準的外側部分的外徑配置為大于所述支撐部件所形成的內徑。
11.如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相機模塊,其特征在于,
所述鏡筒的光軸方向的下端部和所述透鏡架的光軸方向的下端部對齊。
12.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相機模塊,其特征在于,
所述鏡筒從所述透鏡架的下端部的突出長度小于所述支撐部件的光軸方向上的厚度。
13.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相機模塊,其特征在于,
所述鏡筒的所述臺階部的光軸方向上的長度小于所述支撐部件的光軸方向上的厚度。
14.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相機模塊,其特征在于,
所述透鏡架的所述臺階部的光軸方向上的長度小于所述支撐部件的光軸方向上的厚度。
1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相機模塊,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支撐部件的光軸方向下表面固定有光學濾光器。
16.一種相機模塊,其特征在于,包括:
透鏡架,在內部收容配備有多個透鏡的鏡筒;
上部殼體及下部殼體,將所述透鏡架以能夠沿著光軸方向移動的方式收容于內部空間;
支撐部件,向所述殼體的內部空間突出設置以使光學濾光器得到固定;以及
卡接臺,從所述透鏡架的上端部朝半徑方向的外側突出設置以卡接到所述下部殼體的上端部,并且外徑大于所述下部殼體的內徑,
所述透鏡架的光軸方向下端部的外徑配置成小于所述支撐部件所形成的內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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