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轎車尾翼自動折疊式遮陽傘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474552.5 | 申請日: | 2017-05-0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690856U | 公開(公告)日: | 2017-12-01 |
| 發明(設計)人: | 朱豪;朱全安;辛啟娟 | 申請(專利權)人: | 朱全安 |
| 主分類號: | B60J11/04 | 分類號: | B60J11/04 |
| 代理公司: | 河南科技通律師事務所41123 | 代理人: | 郭銳,張建東 |
| 地址: | 451450 河南省***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轎車 尾翼 自動 折疊式 遮陽傘 | ||
1.一種轎車尾翼自動折疊式遮陽傘,包括設于轎車后備箱上的尾翼及橫向安裝于尾翼空腔內的折疊式遮陽傘,其特征是:所述折疊式遮陽傘與尾翼內腔之間設有遮陽傘彈出及回收機構,且尾翼前端斜向上設有與內腔連通的遮陽傘出入口;
所述折疊式遮陽傘包括可折疊式骨架及連接于骨架上的遮陽布;所述可折疊式骨架包括前后橫向桿,以及與前后橫向桿通過折疊關節Ⅰ連接的左右縱向桿,每個縱向桿由首尾相連的四分段構成,且相鄰兩分段之間通過折疊關節Ⅱ連接;
其中折疊關節Ⅰ與相連接的縱向桿分段之間設有縱向桿內外擺動機構,同時與折疊關節Ⅰ相連接的縱向桿分段上設有與其另一端所設折疊關節Ⅱ滑動伸縮匹配連接的固定套筒,且在固定套筒與對應折疊關節Ⅱ之間設有用于二者相對滑動伸縮的驅動機構;
所述遮陽布包括前擋風玻璃及前蓋部分、后擋風玻璃及后備箱部分、頂棚部分,以及兩側門部分,其中前擋風玻璃及前蓋部分對應固定于前橫向桿及兩側相連的縱向桿分段上,后擋風玻璃及后備箱部分對應固定于后橫向桿及兩側相連的縱向桿分段上,頂棚部分前后分別與前擋風玻璃及前蓋部分、后擋風玻璃及后備箱部分相連,頂棚部分的兩側對應固定于縱向桿的中間兩分段上;
所述遮陽布的側門部分為梯形結構,側門部分的頂邊與頂棚部分相連,側門部分的前后底角通過所設連接滑塊安裝在前后橫向桿上,相對于連接滑塊、在橫向桿上匹配設有貫穿橫向桿左右端的滑動槽,所述連接滑塊與相應橫向桿之間設有連接滑塊橫向移動機構;
在前后底角處連接滑塊分別橫向移動至前擋風玻璃及前蓋部分、后擋風玻璃及后備箱部分的側邊緣時,前擋風玻璃及前蓋部分、后擋風玻璃及后備箱部分相對于頂棚部分分別向下彎曲,從而實現前擋風玻璃及前蓋部分、后擋風玻璃及后備箱部分的側邊緣與側門部分前后邊緣的對接;
還包括PLC控制器及控制按鈕,其中PLC控制器分別與遮陽傘彈出及回收機構、縱向桿內外擺動機構、固定套筒相對滑動伸縮驅動機構以及連接滑塊橫向移動機構的所含動力單元相電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轎車尾翼自動折疊式遮陽傘,其特征是:所述PLC控制器及控制按鈕設于駕駛室內中控臺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轎車尾翼自動折疊式遮陽傘,其特征是:所述遮陽傘彈出及回收機構包括分別設于橫向桿兩端的推拉氣缸或液壓缸。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轎車尾翼自動折疊式遮陽傘,其特征是:所述遮陽傘出入口為喇叭口,且遮陽傘出入口相對于水平面的傾斜角范圍為30°~45°。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轎車尾翼自動折疊式遮陽傘,其特征是:所述縱向桿內外擺動機構包括與縱向桿分段連接于折疊關節Ⅰ上的轉軸相直連的擺動電機;所述轉軸上同時裝有用于控制轉軸擺角大小和速度快慢的電位器。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轎車尾翼自動折疊式遮陽傘,其特征是:所述固定套筒相對滑動伸縮驅動機構包括微型齒輪傳動機構及驅動電機。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轎車尾翼自動折疊式遮陽傘,其特征是:所述連接滑塊橫向移動機構為絲杠絲母傳動機構及驅動電機;同時在橫向桿兩端分別設有限位開關。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轎車尾翼自動折疊式遮陽傘,其特征是:所述遮陽傘出入口上設有活動門,相對于活動門,在駕駛室內中控臺上對應設有開合按鈕。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朱全安,未經朱全安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20474552.5/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汽車后備箱用清潔把手
- 下一篇:一種汽車用車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