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可移動式爆米花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469796.4 | 申請日: | 2017-04-2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776730U | 公開(公告)日: | 2017-12-22 |
| 發明(設計)人: | 何青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埃海迪機械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3P30/30 | 分類號: | A23P30/30;A23L7/17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01109 上海市***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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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移動式 爆米花 | ||
1.一種可移動式爆米花機,其特征在于,包括:外殼(100)、攪拌器(200)、爆米花鍋(300)、箱體(400)、支架結構(500)和移動結構(600),所述外殼(100)的底端與箱體(400)的頂端連接,所述攪拌器(200)與外殼(100)的頂端內側連接,所述爆米花鍋(300)與攪拌器(200)連接,所述支架結構(500)與箱體(400)的底端連接,所述移動結構(600)與支架結構(500)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移動式爆米花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400)包括:拉手托架(410)、拉手(420)、合頁連接件(430)、門(440)和連接孔(450),所述拉手托架(410)與箱體(400)連接,所述拉手(420)與拉手托架(410)連接,所述合頁連接件(430)連接箱體(400)側壁與門(440),所述連接孔(450)設于箱體(400)的頂端。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移動式爆米花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結構(500)包括:前支撐桿(510)、下支架支撐架(520)和后支撐桿(530),所述前支撐桿(510)設于箱體(400)前端底部,所述前支撐桿(510)與移動結構(600)連接,所述后支撐桿(530)設于箱體(400)后端底部,所述下支架支撐架(520)連接箱體(400)和后支撐桿(530)。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移動式爆米花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結構(600)包括:輪子(610)和輪軸(620),所述輪子(610)與輪軸(620)連接,所述輪軸(620)與前支撐桿(510)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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