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椎體假體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467021.3 | 申請日: | 2017-04-2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243664U | 公開(公告)日: | 2018-12-18 |
| 發明(設計)人: | 孟德松;李健;馬駿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愛康宜誠醫療器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F2/44 | 分類號: | A61F2/4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韓建偉;謝湘寧 |
| 地址: | 102200 北京市昌平***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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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椎體 假體 本實用新型 活動板 人體活動度 水平軸線 可擺動 融合 | ||
1.一種椎體假體,其特征在于,包括:
椎體主體(10);
椎體活動板(20),所述椎體活動板(20)繞水平軸線可擺動地設置在所述椎體主體(10)的端面上;
其中,所述水平軸線垂直于所述椎體假體的冠狀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椎體假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椎體活動板(20)和所述椎體主體(10)之間具有用于供所述椎體活動板(20)擺動的活動間隙(30)。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椎體假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椎體主體(10)靠近所述椎體活動板(20)一端的端面具有第一切面(12),所述椎體活動板(20)靠近所述椎體主體(10)一端的端面和所述第一切面(12)之間形成所述活動間隙(30)。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椎體假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椎體假體還包括:
連接組件(50),所述連接組件(50)設置在所述椎體活動板(20)與所述椎體主體(10)之間,以連接所述椎體活動板(20)與所述椎體主體(10)。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椎體假體,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組件(50)包括:
連接軸(51),所述連接軸(51)的第一軸段與所述椎體主體(10)連接,所述連接軸(51)的第二軸段與所述椎體活動板(20)連接,以使所述椎體活動板(20)通過所述連接軸(51)可擺動地設置在所述椎體主體(10)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椎體假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椎體主體(10)上具有第一連接柱(13),所述椎體活動板(20)靠近所述椎體主體(10)上具有第二連接柱(21);其中,所述連接軸(51)的第一軸段穿設在所述第一連接柱(13)內,所述連接軸(51)的第二軸段穿設在所述第二連接柱(21)內。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椎體假體,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軸(51)的所述第二軸段為螺紋段,所述第二連接柱(21)具有與所述螺紋段相適配的螺紋孔,以使所述連接軸(51)與所述第二連接柱(21)螺紋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椎體假體,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組件(50)還包括:
軸承(52),所述軸承(52)套設在所述連接軸(51)上,所述連接軸(51)通過所述軸承(52)可轉動地設置在所述第一連接柱(13)內。
9.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椎體假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椎體主體(10)上具有連接孔(14),所述椎體活動板(20)上設置有與所述連接孔(14)相適配的連接部(22),所述連接部(22)插設在所述連接孔(14)內。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椎體假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椎體假體還包括:
彈性件(60),所述彈性件(60)設置在所述連接孔(14)內并與所述連接部(22)抵接。
11.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椎體假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椎體假體還包括:
填充板(40),所述填充板(40)設置在所述活動間隙(30)內;其中,所述填充板(40)由可吸收材料制成。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椎體假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椎體活動板(20)為兩個,兩個所述椎體活動板(20)分別設置在所述椎體主體(10)的相應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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