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烹飪器具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462442.7 | 申請日: | 2017-04-2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370561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5-18 |
| 發明(設計)人: | 王正清;劉日貴;何國營;孟城城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紹興蘇泊爾生活電器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J27/09 | 分類號: | A47J27/09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韓建偉;鄒秋爽 |
| 地址: | 312017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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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烹飪 器具 | ||
1.一種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鍋體,用以盛放被烹飪食物;
鍋蓋(10),設置在所述鍋體上,所述鍋蓋(10)上設置有與烹飪空間連通的第一排氣結構(20)和第二排氣結構(30);
第一限壓閥(40)和第二限壓閥(50),所述第一限壓閥(40)與所述第一排氣結構(20)配合,所述第二限壓閥(50)與所述第二排氣結構(30)配合;
排氣頂推結構(60),設置在所述鍋蓋(10)上,所述排氣頂推結構(60)包括豎直向上延伸的頂桿(61),所述頂桿(61)具有縮回位置和頂推位置,所述頂桿(61)處于所述頂推位置時,所述頂桿(61)推頂所述第一限壓閥(40)和所述第二限壓閥(50),并使所述第一排氣結構(20)和所述第二排氣結構(30)排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頂推結構(60)還包括設置在所述鍋蓋(10)內的驅動結構(62),所述驅動結構(62)驅動所述頂桿(61)沿豎直方向運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結構(62)為電磁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電磁閥的推桿沿水平方向延伸,所述排氣頂推結構(60)還包括可轉動地設置在所述鍋蓋(10)內的傳動杠桿(63),所述傳動杠桿(63)包括互相角度的第一桿段(631)和第二桿段(632),所述第一桿段(631)與所述頂桿(61)的下端配合,所述第二桿段(632)與所述電磁閥的推桿配合。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壓閥(40)和所述第二限壓閥(50)相對設置,所述頂桿(61)設置在所述第一限壓閥(40)和所述第二限壓閥(50)之間,所述頂桿(61)處于所述頂推位置時,所述頂桿(61)的上表面與所述第一限壓閥(40)和所述第二限壓閥(50)抵接接觸。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鍋蓋(10)包括內襯(11)以及設置在所述內襯(11)上的面蓋(12),所述第一限壓閥(40)和所述第二限壓閥(50)均設置在所述面蓋(12)上,所述面蓋(12)上設置有安裝孔(121),所述頂桿(61)穿設在所述安裝孔(121)內。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頂桿(61)的上端設置有定位頭(611),所述定位頭(611)的直徑大于所述安裝孔(121)的直徑以防止所述頂桿(61)向下從所述安裝孔(121)脫出。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頂桿(61)和所述安裝孔(121)之間設置有彈性復位件(70),所述彈性復位件(70)對所述頂桿(61)施加朝向所述內襯(11)方向的彈性力。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頂桿(61)和所述安裝孔(121)之間設置有密封結構(80)。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頂桿(61)可沿其中心軸線轉動,所述頂桿(61)的上表面為傾斜面,述第一限壓閥(40)和所述第二限壓閥(50)相對設置,所述頂桿(61)設置在所述第一限壓閥(40)和所述第二限壓閥(50)之間,所述頂桿(61)處于所述頂推位置時,所述頂桿(61)的上表面與所述第一限壓閥(40)和/或所述第二限壓閥(50)抵接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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