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可屏蔽自干擾的串口轉紅外通信電路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378825.6 | 申請日: | 2017-04-1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640575U | 公開(公告)日: | 2017-11-14 |
| 發明(設計)人: | 邵帥;宋雪松 | 申請(專利權)人: | 青島金思特電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B1/40 | 分類號: | H04B1/40;H04B1/525 |
| 代理公司: | 青島致嘉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37236 | 代理人: | 單虎 |
| 地址: | 266000 山東省青***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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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屏蔽 干擾 串口 紅外 通信 電路 | ||
1.一種可屏蔽自干擾的串口轉紅外通信電路,其特征在于:包括數據發送端TXD、數據接收端RXD、方波發生電路、紅外發送電路、以及紅外接收電路;
所述方波發生電路包括NE555時基集成電路芯片U1,電阻R1、電阻R2、以及電容C1;所述R1的一端、U1的第4引腳以及U1的第8引腳均連接電源VCC,R1的另一端同時連接所述U1的第2引腳和所述R2的一端,所述R2的另一端連接所述U1的第7引腳,所述C1的一端同時連接所述U1的第2引腳和U1的第6引腳,C1的另一端以及所述U1的第1引腳均接地;
所述紅外發送電路包括PNP型三極管Q1、PNP型三極管Q2、限流電阻R3、限流電阻R4、限流電阻R5、以及TSAL6200紅外發射器HL1;所述Q1的發射極連接電源VCC,Q1的基極連接所述R3的一端,R3另一端連接所述U1的第3引腳;Q1的集電極連接所述Q2的發射極,Q2的基極連接所述R5,所述R5的另一端連接所述數據發送端TXD,所述Q2的集電極連接所述HL1的正極,所述HL1的負極連接所述R4,所述R4的另一端接地;
所述紅外接收電路包括限流電阻R6、上拉電阻R7、電阻R8、下拉電阻R9、NPN型三極管Q3、去耦電容C3、以及紅外接收頭U2;所述R6的一端連接所述數據發送端TXD,R6另一端連接所述Q3的基極,Q3的集電極連接電源VCC,Q3的發射極連接所述R8,R8另一端連接所述U2的第3引腳,所述U2的第3引腳與U2的第2引腳之間通過所述C3連接,U2的第2引腳連接電源GND,所述R9一端連接所述Q3的發射極,R9另一端連接電源GND,所述U2的第1引腳同時連接所述數據接收端RXD及所述R7,R7另一端連接電源VCC。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屏蔽自干擾的串口轉紅外通信電路,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波發生電路還包括濾波電容C2,所述C2的一端連接所述U1的第5引腳,C2的另一端接地。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屏蔽自干擾的串口轉紅外通信電路,其特征在于:所述R3、R5、R6的阻值均為10千歐。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屏蔽自干擾的串口轉紅外通信電路,其特征在于:所述R4的阻值不小于10歐且不大于1000歐。
5.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屏蔽自干擾的串口轉紅外通信電路,其特征在于:所述C3的容值為0.1微法。
6.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屏蔽自干擾的串口轉紅外通信電路,其特征在于:所述R7的阻值為1千歐。
7.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屏蔽自干擾的串口轉紅外通信電路,其特征在于:所述R1的阻值為10千歐,所述R2阻值為4.3千歐,所述C1容值為1.8納法。
8.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屏蔽自干擾的串口轉紅外通信電路,其特征在于:所述C2的容值為10納法。
9.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屏蔽自干擾的串口轉紅外通信電路,其特征在于:所述R4的阻值為100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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