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電動平衡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351360.5 | 申請日: | 2017-04-0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954390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2-02 |
| 發明(設計)人: | 王德輝;李凱峰;王強 | 申請(專利權)人: | 杭州輪語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K3/00 | 分類號: | B62K3/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10030 浙江省杭州***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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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 平衡 | ||
1.電動平衡車,包括車架,以及設置在車架上的控制機構和行走機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車架包括殼體,以及設置在殼體內部的主支架;所述殼體包括下蓋和上蓋,下蓋、主支架和上蓋從下至上依次連接固定;所述主支架包括處于中部的第一支架部,以及設置在第一支架部兩側的第二支架部,第一支架部與第二支架部一體成型;所述第一支架部凸出于第二支架部,第一支架部上固定有用于連接控制機構的顯示屏組件,第二支架部的上端面上設有踏板槽,第二支架部的外端部上設有軸孔和軸架;所述上蓋覆蓋在主支架上方,上蓋的中部設有用于覆蓋在第一支架部上方的凸臺,凸臺中部設有透明視窗,透明視窗與所述顯示屏組件相對應;凸臺兩側的上蓋上設有鏤空區域,鏤空區域與所述第二支架部相對應;
所述上蓋的下端面沿其周向設有多個限位銷,主支架的上端面上設有多個限位孔;限位銷卡入限位孔內并通過連接部件固定;所述下蓋內側壁沿其周向設有多個卡銷,上蓋的下端面沿其周向還設有多個卡柱,主支架的邊緣設有多個通孔;所述下蓋的卡銷穿過主支架的通孔并與上蓋的卡銷相卡接;所述主支架下端面上還連接固定有電池支架;所述電池支架呈開口朝上的U形形狀,電池支架的U形兩端部分別連接在第一支架部兩側的第二支架部上;電池支架與主支架之間構成電池倉,電池倉內設有電池組;
所述行走機構包括左車輪和右車輪,左車輪和右車輪的輪軸分別設置在車架兩側的軸孔內,左車輪和右車輪內均設有無刷輪轂電機;所述車架的橫向投影面處于左車輪和右車輪的輪轂區域內,左車輪和右車輪的胎面上端高于車架上端面;所述車架的兩端部上分別固定有左擋泥板和右擋泥板,左擋泥板處于左車輪與車架之間并覆蓋所述左車輪上端部的內側,右擋泥板處于右車輪與車架之間并覆蓋所述右車輪上端部的內側;所述左擋泥板和右擋泥板均包括板體,以及一體連接在板體上端面的翻邊;所述板體下端固定在車架上,翻邊覆蓋所述左車輪或右車輪上端部的內側;
所述控制機構包括左踏板組件和右踏板組件,左踏板組件和右踏板組件的下端部透過鏤空區域安裝在主支架的兩個第二支架部上,左踏板組件和右踏板組件的上端面與所述凸臺的上端面齊平;所述左踏板組件控制所述左車輪內的無刷輪轂電機,右踏板組件控制所述右車輪內的無刷輪轂電機;所述左踏板組件和右踏板組件均包括踏板本體,左踏板組件的踏板本體上端面固定有左防滑墊,右踏板組件的踏板本體上端面固定有右防滑墊;所述左踏板組件和右踏板組件的踏板本體外端部上設有轉軸,轉軸設置在第二支架部的軸架上,踏板本體的下端部處于踏板槽內;所述踏板本體的通過壓緊塊定位,下蓋將壓緊塊固定在所述軸架上;所述踏板本體能夠沿所述轉軸前后擺動,踏板本體內部設有用于采集踏板本體角度信號的角度傳感器,角度傳感器是陀螺儀或霍爾傳感器;所述踏板本體內部設有用于感知人體腳踏動作的檢測傳感器,所述檢測傳感器為紅外傳感器、壓力傳感器、觸碰開關或腳踏開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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