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吊籃懸掛機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341190.2 | 申請日: | 2017-04-0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625135U | 公開(公告)日: | 2017-11-10 | 
| 發明(設計)人: | 鄧小秋;胡力繩;杜少騰;冀鴻飛;陳俊;全圣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鐵二局集團有限公司;深圳中鐵二局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1D21/00 | 分類號: | E01D21/00 | 
| 代理公司: | 四川力久律師事務所51221 | 代理人: | 熊曉果 | 
| 地址: | 610031 四***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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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吊籃 懸掛 機構 | ||
1.一種吊籃懸掛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支架一(1),設于結構梁一(5);
支架二(2),固定連接于結構梁二(6);
橫梁(3),連接所述支架一(1)和所述支架二(2),形成懸掛支撐體系;
吊繩(4),一端連接于所述橫梁(3),另一端連接吊籃。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吊籃懸掛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一(1)包括立柱一(11)和基座一(12),所述基座一(12)設于所述結構梁一(5)上,所述立柱一(11)連接于所述基座一(12)上,所述支架二(2)包括立柱二(21)和基座二(22),所述基座二(22)固定連接于所述結構梁二(6),所述立柱二(21)連接于所述基座二(22)上,所述立柱二(21)的頂端連接所述橫梁(3),所述立柱一(11)的頂端高于所述橫梁(3)。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吊籃懸掛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橫梁(3)水平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吊籃懸掛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橫梁(3)的長度大于所述支架一(1)和所述支架二(2)的間距。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吊籃懸掛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吊繩(4)一端固定連接于所述橫梁(3)的一端,所述吊繩(4)繞過所述立柱一(11)的頂端后連接于所述橫梁(3)的另一端并豎直向下連接于所述吊籃。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吊籃懸掛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吊繩(4)包括加強繩和工作繩,所述加強繩兩端分別連接于所述橫梁(3)的兩端,所述加強繩中部由所述立柱一(11)頂端的滑輪支撐,所述工作繩的一端連接于所述橫梁(3)的端部,另一端連接于所述吊籃。
7.根據權利要求2-6任一項所述的一種吊籃懸掛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二(22)通過抱箍(7)連接于所述結構梁二(6),所述抱箍(7)包括U型箍筋(71)、鎖板(72)和螺母(73),所述U型箍筋(71)的兩端包括螺紋段,所述鎖板(72)上設有適配所述U型箍筋(71)兩端的兩個通孔,所述螺母(73)適配所述螺紋段。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吊籃懸掛機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鎖繩(8)和繩卡(9),所述鎖繩(8)繞過所述基座二(22)和所述結構梁二(6)并由所述繩卡(9)鎖緊。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吊籃懸掛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一(12)通過所述抱箍(7)連接于所述結構梁一(5)。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吊籃懸掛機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鎖繩(8)和繩卡(9),所述鎖繩(8)繞過所述基座一(12)和所述結構梁一(5)并由所述繩卡(9)鎖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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