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自動下料機構及打標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338812.6 | 申請日: | 2017-03-3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014998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2-16 |
| 發明(設計)人: | 康立軍;張影;姚寶強;趙貴巖 | 申請(專利權)人: | 天津先達恒業條碼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41K3/64 | 分類號: | B41K3/64;B41K3/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371 | 代理人: | 余劍琴 |
| 地址: | 300000 天津市南開區***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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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自動 機構 打標機 | ||
1.一種自動下料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可擺動的設置在打標機的機架(1)且當工件位于下料工位時能夠將工件自回轉工作臺(2)上卸下的下料組件(3);
位于所述下料組件(3)的背離打標機的所述回轉工作臺(2)一側的用于承接從所述下料組件(3)卸下工件的下滑道(4);
用于驅動所述下料組件(3)擺動以分離工件與所述回轉工作臺(2)的驅動組件(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下料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料組件(3)包括:
靠近所述回轉工作臺(2)用于將工件自所述回轉工作臺(2)上撥下的撥動部(31);
靠近所述下滑道(4)的下料部(32);
鉸接于所述打標機機架(1)的用作所述撥動部(31)和所述下料部(32)的杠桿運動支點的連接部(33)。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動下料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撥動部(31)重量大于所述下料部(32)。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自動下料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組件(5)包括安裝于所述機架(1)、且下料時將所述撥動部(31)頂起的氣缸。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自動下料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氣缸的活塞桿與所述撥動部(31)鉸接。
6.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自動下料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組件(5)包括:
安裝于所述機架(1)的凸輪;
安裝于所述機架(1)、且由所述凸輪驅動的從動件;
安裝于所述機架(1)、且驅動所述凸輪轉動的電機。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自動下料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從動件與所述撥動部(31)鉸接。
8.一種打標機,其特征在于,包括回轉工作臺(2)和打標機構(6),所述回轉工作臺(2)可轉動的設置于打標機機架(1),還包括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自動下料機構。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打標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回轉工作臺(2)上設有第一載臺、第二載臺、第三載臺、第四載臺;其中:
所述回轉工作臺(2)處于第一工位時,所述第一載臺位于上料區域,所述第二載臺位于待加工區域,所述第三載臺位于打標區域,所述第四載臺位于下料區域;
所述回轉工作臺(2)處于第二工位時,所述第四載臺位于上料區域,所述第一載臺位于待加工區域,所述第二載臺位于打標區域,所述第三載臺位于下料區域;
所述回轉工作臺(2)處于第三工位時,所述第三載臺位于上料區域,所述第四載臺位于待加工區域,所述第一載臺位于打標區域,所述第二載臺位于下料區域;
所述回轉工作臺(2)處于第四工位時,所述第二載臺位于上料區域,所述第三載臺位于待加工區域,所述第四載臺位于打標區域,所述第一載臺位于下料區域。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打標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載臺兩側設有可供所述自動下料機構中下料組件(3)的撥動部(31)通過的開槽;
所述第二載臺兩側設有可供所述自動下料機構中下料組件(3)的撥動部(31)通過的開槽;
所述第三載臺兩側設有可供所述自動下料機構中下料組件(3)的撥動部(31)通過的開槽;
所述第四載臺兩側設有可供所述自動下料機構中下料組件(3)的撥動部(31)通過的開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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