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視距檢測報警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305925.6 | 申請日: | 2017-03-2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074501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3-06 |
| 發明(設計)人: | 呂志恒 | 申請(專利權)人: | 呂志恒 |
| 主分類號: | G08B21/24 | 分類號: | G08B21/24 |
| 代理公司: | 廣州市南鋒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44228 | 代理人: | 羅曉聰 |
| 地址: | 中國香港海怡*** | 國省代碼: | 香港;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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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視距 檢測 報警裝置 | ||
1.視距檢測報警裝置,包括:電源管理模塊(1)、信號發射模塊(2)、信號接收模塊(3)、主控模塊(4)和報警模塊(5),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電源管理模塊(1)、信號發射模塊(2)、信號接收模塊(3)、主控模塊(4)、報警模塊(5)集成在一個安裝模塊(7)中,并設置在一個載體(6)上,使用者通過載體(6)將其固定在自身的身體上;電源管理模塊(1)采用電池為電路供電,由信號發射模塊(2)發出信號,并通過信號接收模塊(3)接收信號,由主控模塊(4)對接收的信號進行分析,計算使用者的用眼視距,當檢測的視距超出預設在主控模塊(4)中的對比視距數值,由主控模塊(4)啟動報警模塊(5)報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視距檢測報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電源管理模塊(1)采用電池作為電源。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視距檢測報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信號發射模塊(2)和信號接收模塊(3)采用的是紅外線發射和接收器,或者,采用的超聲波發射和接收器,或者,采用的激光發射和接收器。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視距檢測報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報警模塊(5)采用的是蜂鳴器。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視距檢測報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載體(6)為眼鏡架(61)或眼罩(62)。
6.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視距檢測報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載體(6)為頭帶(63)。
7.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視距檢測報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載體(6)為耳掛式支架(64)。
8.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視距檢測報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載體(6)為帽子(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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