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顯示屏生產用氣液分離裝置和顯示屏生產用系統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720255113.5 | 申請日: | 2017-03-1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535253U | 公開(公告)日: | 2017-10-03 |
| 發(fā)明(設計)人: | 廖民安;李學鋒;張旭;王新營;朱繼廣;何強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東旭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19/00 | 分類號: | B01D1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創(chuàng)嘉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447 | 代理人: | 陳慶超,桑傳標 |
| 地址: | 100070 北京市豐臺區(qū)***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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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顯示屏 生產 用氣液 分離 裝置 系統 | ||
1.一種顯示屏生產用氣液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具有進口(1)、液體出口(2)和氣體出口(3)的分離筒體(10),用于導通或截止所述液體出口(2)的第一開關閥(12),用于導通或截止所述氣體出口(3)的第二開關閥(13),以及氣體檢測裝置(11),以檢測所述分離筒體(10)內是否有氣體,所述氣體出口(3)、進口(1)和液體出口(2)沿所述分離筒體(10)的高度方向從上至下順次布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屏生產用氣液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離筒體(10)包括漏斗結構(101),以及位于該漏斗結構(101)上方且與該漏斗結構(101)相連通的圓筒結構(102)。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顯示屏生產用氣液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圓筒結構(102)的高度和所述圓筒結構(102)的內徑之比為3:1-5:1。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顯示屏生產用氣液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圓筒結構(102)的上筒口連通有排氣管結構(103),所述氣體出口(3)形成于該排氣管結構(103)的上管口上,所述進口(1)形成于所述圓筒結構(102)的筒壁上,所述液體出口(2)形成于所述漏斗結構(101)的下口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顯示屏生產用氣液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管結構(103)由透明材質制成。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顯示屏生產用氣液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管結構(103)的內徑和所述圓筒結構(102)的內徑之比為1:5-1:3。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顯示屏生產用氣液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氣體檢測裝置(11)為氣體感應器,且該氣體感應器設置于所述排氣管結構(103)上。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屏生產用氣液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開關閥(12)和第二開關閥(13)均為電磁閥。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屏生產用氣液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氣體檢測裝置(11)為氣體感應器。
10.一種顯示屏生產用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氣液分離裝置,所述氣液分離裝置為根據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顯示屏生產用氣液分離裝置;
控制器,該控制器分別與所述氣體檢測裝置(11)、所述第一開關閥(12)和所述第二開關閥(13)電連接,以根據所述氣體檢測裝置(11)檢測的氣體信號控制所述第一開關閥(12)和所述第二開關閥(13)的開啟或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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