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聲波團聚結合煙道除霧聯合作用脫除細微顆粒物的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254913.5 | 申請日: | 2017-03-1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587554U | 公開(公告)日: | 2017-10-27 |
| 發明(設計)人: | 高啟鋒;吳建峰;韓波;范文敏;張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浙大網新機電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網新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50/00 | 分類號: | B01D50/00 |
| 代理公司: | 杭州宇信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33231 | 代理人: | 喬占雄 |
| 地址: | 310015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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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聲波 團聚 結合 煙道 聯合 作用 脫除 細微 顆粒 裝置 | ||
1.一種聲波團聚結合煙道除霧聯合作用脫除細微顆粒物的裝置,包括濕法煙氣脫硫塔,其特征在于,所述濕法煙氣脫硫塔的出口連接有煙道,所述煙道內設有聲波團聚裝置,所述聲波團聚裝置的入口通過煙道與濕法煙氣脫硫塔的出口連通,所述聲波團聚裝置出口方向的煙道內還設有清潔除霧裝置。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濕法煙氣脫硫塔內自入口向出口依次設有脫硫洗滌系統、吸收塔除霧器和除霧器沖洗系統,所述脫硫洗滌系統包括漿液循環泵。
3.按照權利要求2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脫硫洗滌系統采用噴淋洗滌方式、填料洗滌方式或篩板洗滌方式中的任意一種。
4.按照權利要求2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收塔除霧器采用屋脊式除霧器或管束式除霧器。
5.按照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聲波團聚裝置包括容納煙氣通過的聲波團聚室、功率放大器、信號發生器及至少一個聲源,所述聲源、功率放大器和信號發生器依次相連,所述聲源固定連接于聲波團聚室的側壁,所述聲源上設有伸縮擴散器。
6.按照權利要求5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聲源的頻率為1600~2200Hz,聲壓級為110~150dB。
7.按照權利要求5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聲源的數量為偶數個,且所述聲源兩兩相對分別設置于聲波團聚室相對的兩側壁上,相對設置的兩聲源之間通過伸縮擴散器相連。
8.按照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聲源與對側的聲波團聚室內壁之間的距離為半波長的整數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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