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電動車尾燈及電動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244539.0 | 申請日: | 2017-03-1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606291U | 公開(公告)日: | 2017-11-03 |
| 發明(設計)人: | 王繼生;劉德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悠騎電動車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J6/04 | 分類號: | B62J6/04 |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專利商標事務所44237 | 代理人: | 陽開亮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光明新區公***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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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車 尾燈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電動車的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電動車尾燈及電動車。
背景技術
電動車,即電力驅動車,又名電驅車。電動車分為交流電動車和直流電動車。通常說的電動車是以電池作為能量來源,通過控制器、電機等部件,將電能轉化為機械能運動,以控制電流大小改變速度的車輛。
目前,隨著電動車的品種越來越多,其使用越來越廣泛,造成市場對于電動車的多樣化需求逐步增加。現有電動車的尾燈一般采用光照反射器或鋅錳電子振動反射器,其在夜間行駛時尾燈不亮,只有在剎車時才亮后尾燈,這樣,容易引發追尾等交通事故,使得騎行者在夜間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電動車尾燈及電動車,旨在解決現有技術中,現有電動車尾燈僅在剎車時亮而行駛時不亮易引發追尾等交通事故的問題。
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電動車尾燈,包括可與電動車的車架尾部連接的中空殼,以及設置于所述中空殼內的光源組件,所述光源組件包括固定于所述中空殼內的PCB板,設置于所述PCB板上的用于在所述電動車行駛過程中發光警示的第一光源陣列和用于在所述電動車剎車時發光警示的第二光源陣列,以及與所述第一光源陣列和所述第二光源陣列電性連接的控制器。
進一步地,所述電動車尾燈還包括罩設于所述PCB板外側的隔光罩,所述隔光罩上開設有可供所述第一光源陣列露出的第一出光孔陣和可供所述第二光源陣列露出的第二出光孔陣。
進一步地,所述隔光罩外側連接有遮擋所述第一出光孔陣的第一透光蓋和遮擋所述第二出光孔陣的第二透光蓋。
進一步地,所述第二光源陣列環繞于所述第一光源陣列外周,且所述第一光源陣列包括呈直線狀均勻間隔排布的多個LED芯片,所述第二光源陣列包括呈環狀均勻間隔排布的多個LED芯片。
進一步地,所述中空殼的尾側具有用于出光的窗口,所述窗口上封蓋有可透光的蓋殼。
優選地,所述中空殼的縱切面呈U形。
進一步地,所述中空殼包括第一半殼和第二半殼,所述第一半殼和所述第二半殼相對扣合。
本實用新型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電動車,包括車架,以及設置于所述車架上的剎車系統,所述電動車還包括所述的電動車尾燈,所述電動車尾燈設置于所述車架尾部。
基于上述技術方案,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出的電動車尾燈及電動車,通過在其中空殼內的PCB板上同時設置與控制器電性連接的第一光源陣列和第二光源陣列,使得電動車可在行駛途中利用控制器控制第一光源陣列發光警示,還使得電動車可在剎車時利用控制器控制第二光源陣列發光警示,如此,提高了電動車的安全性能,保證了用戶騎行電動車的人身安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出的電動車的立體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出的電動車尾燈的分解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光源組件的局部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電動車尾燈與電動車的騎行系統及剎車系統的配合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需要說明的是,當元件被稱為“固定于”或“設置于”另一個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個元件上或可能同時存在居中元件。當一個元件被稱為是“連接于”另一個元件,它可以是直接連接到另一個元件或者可能同時存在居中元件。
另外,還需要說明的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左、右、上、下等方位用語,僅是互為相對概念或是以產品的正常使用狀態為參考的,而不應該認為是具有限制性的。以下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實現進行詳細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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