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高爐水沖渣池底部反沖洗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223978.3 | 申請日: | 2017-03-0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570357U | 公開(公告)日: | 2017-10-20 |
| 發明(設計)人: | 程偉;柯顯峰;官云云;姜明;李嚴;岳爭超;張小毛 | 申請(專利權)人: | 湖北新冶鋼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21B3/06 | 分類號: | C21B3/06;B01D24/46 |
| 代理公司: | 北京五洲洋和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387 | 代理人: | 劉春成 |
| 地址: | 435001 ***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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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高爐 水沖渣池 底部 沖洗 系統 | ||
1.一種高爐水沖渣池底部反沖洗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反沖洗管道,所述反沖洗管道的進口端與濁環池的出水口連通,在所述反沖洗管道上分有第一支管和第二支管,所述第一支管與第一高爐水沖渣池連通,所述第二支管與第二高爐水沖渣池連通,在所述第一支管上裝有第一反沖洗閥門,在所述第二支管上裝有第二反沖洗閥門;和
匯集管道,在所述匯集管道上分有第一出水管和第二出水管,所述第一出水管與所述第一高爐水沖渣池連通,所述第二出水管與所述第二高爐水沖渣池連通,在所述第一出水管上裝有第一抽水閥門,在所述第二出水管上裝有第二抽水閥門,在所述匯集管道上還分有安裝有第一上塔泵的第一抽水管,所述第一抽水管與所述濁環池的進水口連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爐水沖渣池底部反沖洗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高爐水沖渣池底部反沖洗系統還包括:
第二抽水管;所述第二抽水管連通于所述匯集管道和所述濁環池的進水口,在所述第二抽水管上安裝有第二上塔泵,在所述第二抽水管上裝有第四抽水閥門;
在所述第一抽水管上裝有第三抽水閥門。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高爐水沖渣池底部反沖洗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反沖洗閥門、第二反沖洗閥門、第一抽水閥門、第二抽水閥門、第三抽水閥門和第四抽水閥門均為電動閥門且由主控室內設備控制開、關操作。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高爐水沖渣池底部反沖洗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反沖洗閥門、所述第二反沖洗閥門、所述第一抽水閥門和所述第二抽水閥門均為電動蝶閥;
所述第三抽水閥門和所述第四抽水閥門均為電動球閥。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高爐水沖渣池底部反沖洗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抽水管和所述第一抽水管經回水管與所述濁環池的進水口連通,在所述回水管上裝有第五抽水閥門。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爐水沖渣池底部反沖洗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支管和所述第一出水管經第一輸水管道與所述第一高爐水沖渣池連通;
所述第二支管和所述第二出水管經第二輸水管道與所述第二高爐水沖渣池連通。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爐水沖渣池底部反沖洗系統,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反沖洗管道的進口端設置有第四反沖洗閥門。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爐水沖渣池底部反沖洗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匯集管道上還分有第一管道,所述第一管道與所述濁環池的出水口連通,在所述第一管道上裝有第三反沖洗閥門。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高爐水沖渣池底部反沖洗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管道和所述反沖洗管道經進水管道與所述濁環池的出水口連通。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爐水沖渣池底部反沖洗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高爐水沖渣池底部反沖洗系統,還包括:支架,用于固定所述反沖洗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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