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花生收獲機的自卸式集果箱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223822.5 | 申請日: | 2017-03-0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517809U | 公開(公告)日: | 2017-09-26 | 
| 發明(設計)人: | 王棟梁;薛家龍;錢銀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蘇隆泰機械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01D33/10 | 分類號: | A01D33/10 | 
| 代理公司: | 淮安市科文知識產權事務所32223 | 代理人: | 謝觀素 | 
| 地址: | 223300 江蘇省***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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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花生 收獲 卸式集果箱 | ||
1.花生收獲機的自卸式集果箱,其特征是:包括底架(1)、L形支架(2)以及開口在上端面的集果箱(3),所述L形支架(2)底面拐角處鉸接在底架(1)上,所述底架(1)上設有舉升L形支架的第一油缸(4),所述集果箱(3)位于L形支架(2)的內側,所述集果箱(3)外側面的上部鉸接于L形支架(2)的頂部,所述L形支架(2)的豎直面上設有舉升集果箱(3)的第二油缸(5)。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花生收獲機的自卸式集果箱,其特征是:所述第一油缸(4)的活塞桿自由端鉸接于L形支架(2)的底部,第二油缸(5)的活塞桿自由端鉸接于集果箱(3)的外側面。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花生收獲機的自卸式集果箱,其特征是:所述L形支架(2)相對于底架(1)的最大舉升角度為45°,所述集果箱(3)相對于L形支架(2)豎直面的最大舉升角度為55°。
4.如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花生收獲機的自卸式集果箱,其特征是:所述L形支架(2)的豎直面和底面之間設有斜拉桿(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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