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可限定量的腦積液外引流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219175.0 | 申請日: | 2017-03-0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237014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4-17 |
| 發明(設計)人: | 李亮;胡世頡;董必鋒;李兵;付洛安;費舟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四軍醫大學 |
| 主分類號: | A61M1/00 | 分類號: | A61M1/00 |
| 代理公司: | 西安恒泰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61216 | 代理人: | 李婷,張明 |
| 地址: | 710032 *** | 國省代碼: | 陜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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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限定 積液 外引 裝置 | ||
1.一種可限定量的腦積液外引流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透明的外殼筒(1),外殼筒(1)的頂部可拆卸地裝配有頂蓋(2),外殼筒(1)中設置有透明且帶有刻度(8)的集液筒(7),集液筒(7)的頂部貫連有第一腔殼(9);所述的頂蓋(2)的上部設置有連接管(11),頂蓋(2)的下部設置有與所述的連接管(11)連通的導流錐管(4),導流錐管(4)的下端部連接有第二腔殼(5),第一腔殼(9)、第二腔殼(5)均為空心的半球面形結構,且第一腔殼(9)、第二腔殼(5)可拆卸式連接;所述的第二腔殼(5)上開設有通孔(6),所述的外殼筒(1)的側壁上設置有用于連接注射器的負壓插管(17)。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限定量的腦積液外引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負壓插管(17)的內壁上設置有密封橡膠圈。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限定量的腦積液外引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頂蓋(2)與外殼筒(1)之間、第一腔殼(9)和第二腔殼(5)之間均為螺紋配合的連接方式。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限定量的腦積液外引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導流錐管(4)的下端部伸入到所述的第二腔殼(5)內部,所述的通孔(6)與外殼筒(1)底面間的距離大于導流錐管(4)的下端與外殼筒(1)底面間的距離。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限定量的腦積液外引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殼筒(1)的外壁上設置有側板(12),側板(12)上分布有固定裝置;所述的固定裝置包括兩對間隔設置的卡臺(13),其中,每一對卡臺(13)均平行設置;在所述的卡臺(13)的側面上設置有支桿(14)。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限定量的腦積液外引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殼筒(1)的下方設置有底板(21),所述的外殼筒(1)通過支架(18)固定在底板(21)上,在底板(21)上開設有底槽(19);所述的外殼筒(1)的底部設置有與集液筒(7)連接的排液管(20),排液管(20)上安裝有閥門(22)。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限定量的腦積液外引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集液筒(7)中設置有液位傳感器(15),所述的外殼筒(1)的外壁上設置有控制面板(16),控制面板(16)上集成有控制器、與控制器連接的顯示屏、報警器以及鍵盤;所述的液位傳感器(15)與控制器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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