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燃煤煙氣的多污染物協同控制的超低排放處理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199672.9 | 申請日: | 2017-03-0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688518U | 公開(公告)日: | 2017-12-01 |
| 發明(設計)人: | 孟磊;谷小兵;申鎮;江澄宇;李葉紅;李小海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唐環境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53/86 | 分類號: | B01D53/86;B01D53/56;B01D53/64;B01D50/00;B01D53/78;B01D53/5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君尚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200 | 代理人: | 余長江 |
| 地址: | 100097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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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燃煤 煙氣 污染物 協同 控制 排放 處理 系統 | ||
1.一種燃煤煙氣的多污染物協同控制的超低排放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沿煙氣流向依次布置的:
一脫硝反應器,其內部設有一協同脫汞催化劑層,用以將通過的煙氣中的零價汞轉化為二價汞;
一空預器;
一相變團聚裝置包括:依次連接的一入口整流段、一相變換熱段及一出口段;所述相變換熱段內布置有換熱器,用以供換熱介質流通;
一除塵裝置;
一脫硫吸收塔,包括:
作為煙氣通路的一塔體,具有一煙氣入口及一煙氣出口;
在所述塔體內,沿煙氣流向依次布置有:一湍流裝置,用以使煙氣通過之后形成湍流狀態;一噴淋層;一第一除霧層;一第二除霧層;
其中,所述第一除霧層布置有若干層屋脊式除霧器,所述第二除霧層布置有旋流式電除霧器;
所述旋流式電除霧器包括多個二次除霧單元,每個所述二次除霧單元包括一陽極筒體,所述陽極筒體具有一煙氣進口,該煙氣進口設有一旋流板;所述陽極筒體的中心固設與其絕緣的極芯,所述極芯電連接一高壓直流電源。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煤煙氣的多污染物協同控制的超低排放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入口整流段設置有若干導流板,用以使通過入口整流段的煙氣流場均勻;所述相變換熱段內的換熱器為氟塑料換熱器;所述換熱介質為水。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煤煙氣的多污染物協同控制的超低排放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塵裝置為電除塵器。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煤煙氣的多污染物協同控制的超低排放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協同脫汞催化劑層布置有催化劑,所述催化劑選自添加Ce元素和Zr元素的SiO2-TiO2-V2O5催化劑或溴化物催化劑。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煤煙氣的多污染物協同控制的超低排放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空預器及除塵器之間設有噴射吸附裝置,所述噴射吸附裝置內設有噴射汞吸附劑的噴頭。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煤煙氣的多污染物協同控制的超低排放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湍流裝置包括:沿煙氣流量依次布置若干層管列,各管列中包括多根平行布置的湍流管,任一管列中的各湍流管與其他管列中的湍流管平行交錯或投影交叉。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燃煤煙氣的多污染物協同控制的超低排放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管列在其所在塔體的水平截面內的開孔率為65%-78%。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煤煙氣的多污染物協同控制的超低排放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壓直流電源連接一控制裝置,該控制裝置接入一控制系統。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燃煤煙氣的多污染物協同控制的超低排放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為一自動開關,所述控制系統為脫硫系統分布式控制系統。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煤煙氣的多污染物協同控制的超低排放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湍流裝置與噴淋層之間的距離為1.8-3.2米;所述第一除霧層與第二除霧層之間的間距為1.2-2.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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