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連續(xù)澄清污水裝置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720186474.9 | 申請日: | 2017-02-2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492259U | 公開(公告)日: | 2017-09-15 |
| 發(fā)明(設計)人: | 楊朝君;徐穎歡;周瑞;胡燦;胡文杰;楊可涵 | 申請(專利權)人: | 四川農(nóng)業(yè)大學 |
| 主分類號: | B01D21/02 | 分類號: | B01D21/02 |
| 代理公司: | 成都市鼎宏恒業(yè)知識產(chǎn)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51248 | 代理人: | 謝敏 |
| 地址: | 610000 四***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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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連續(xù) 澄清 污水 裝置 | ||
1.一種連續(xù)澄清污水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水平設置的第一澄清槽(2)、第二澄清槽(3)和第三澄清槽(4),所述第一澄清槽(2)側(cè)壁與入料管(1)連接,第一澄清槽(2)內(nèi)設有由相互平行的傾斜板組成的第一緩沖段(8),第一澄清槽(2)通過第一連通管(6)與第二澄清槽(3)連通,所述第二澄清槽(3)內(nèi)設有由相互平行的傾斜板組成的第二緩沖段(9),第二澄清槽(3)通過第二連通管(7)與第三澄清槽(4)連通,所述第三澄清槽(4)內(nèi)設有由相互平行的傾斜板組成的第三緩沖段(10),第三澄清槽(4)側(cè)壁與出料管(5)連接,所述第一澄清槽(2)、第二澄清槽(3)和第三澄清槽(4)底部均為圓錐面,且底部中心位置均與排污管(18)連接,所述第一緩沖段(8)、第二緩沖段(9)和第三緩沖段(10)中傾斜板朝向一致,所述第一連通管(6)水平高度高于第二連通管(7)水平高度,所述第二連通管(7)水平高度高于出料管(5)水平高度,所述入料管(1)水平高度低于第一緩沖段(8)頂部水平高度。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連續(xù)澄清污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澄清槽(2)、第二澄清槽(3)和第三澄清槽(4)與排污管(18)連接處分別設有第一流量閥(15)、第二流量閥(16)和第三流量閥(17)。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連續(xù)澄清污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澄清槽(2)底部設有第一攪拌器(12),第二澄清槽(3)底部設有第二攪拌器(13),第三澄清槽(4)底部設有第三攪拌器(14)。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連續(xù)澄清污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澄清槽(2)、第二澄清槽(3)和第三澄清槽(4)的槽長依次增加。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連續(xù)澄清污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澄清槽(2)、第二澄清槽(3)和第三澄清槽(4)的槽長比例為1:2:3。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連續(xù)澄清污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澄清槽(2)、第二澄清槽(3)和第三澄清槽(4)側(cè)壁上均設有透視窗口(11)。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連續(xù)澄清污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通管(6)和第二連通管(7)中均設有開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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