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燈具及照明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180952.5 | 申請日: | 2017-02-2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459136U | 公開(公告)日: | 2017-09-01 |
| 發明(設計)人: | 楊玲;張敬娣;馮敏強;廖良生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蘇集萃有機光電技術研究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9/02 | 分類號: | F21S9/02;F21V23/04;F21V23/06;F21V23/00;F21V21/14;F21Y115/15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371 | 代理人: | 鄧超 |
| 地址: | 215000 江蘇省蘇***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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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燈具 照明 系統 | ||
1.一種燈具,其特征在于,包括主框架、支架、電源裝置和發光裝置;
所述主框架內部設置有容納腔室,以及連通所述容納腔室和外部環境的布線槽,所述支架鉸接于所述主框架,且位于所述主框架的一側面,所述電源裝置設置于所述容納腔室內部,所述發光裝置設置于所述主框架且通過布置于所述布線槽的通電線纜與所述電源裝置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框架設置有由所述主框架的一側邊延伸至所述主框架中部的缺口;
所述支架設置于所述缺口,且一端鉸接于所述缺口遠離所述主框架的該側邊的位置處,另一端能夠相對于所述主框架的該側邊移動。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還包括轉軸,所述主框架中部設置有第一轉軸孔,所述支架的一端設置有第二轉軸孔,所述轉軸設置于所述第一轉軸孔和所述第二轉軸孔內。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布線槽設置有兩個,包括第一布線槽和第二布線槽,所述發光裝置為OLED照明面板,所述OLED照明面板包括第一極觸點和第二極觸點;
所述第一極觸點通過布置于所述第一布線槽的通電線纜與所述電源裝置連接,所述第二極觸點通過布置于所述第二布線槽的通電線纜與所述電源裝置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還包括第一導電器件和第二導電器件;
所述第一導電器件設置于所述主框架且分別與所述OLED照明面板的第一極觸點和所述第一布線槽內布置的通電線纜連接;
所述第二導電器件設置于所述主框架且分別與所述OLED照明面板的第二極觸點和所述第二布線槽內布置的通電線纜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導電器件為導電磁鐵,所述第二導電器件為導電磁鐵。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框架還設置有由一側面延伸的安裝槽,該側面與設置所述支架的一側面相對;
所述安裝槽的槽底壁設置有第一卡槽和與所述第一卡槽存在間隔的第二卡槽,所述OLED照明面板設置于所述安裝槽,所述第一導電器件設置于所述第一卡槽,所述第二導電器件設置于所述第二卡槽。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還包括開關裝置,所述開關裝置與所述電源裝置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還包括充電接口設備,所述充電接口設備與所述電源裝置連接。
10.一種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9任意一項所述的燈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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