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具有藍牙耳機的眼鏡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169428.8 | 申請日: | 2017-02-2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074316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3-06 |
| 發明(設計)人: | 黃大衛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京城互動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C11/00 | 分類號: | G02C11/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壹品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44356 | 代理人: | 鄧榮,徐文軍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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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藍牙 耳機 眼鏡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眼鏡領域,尤其涉及具有藍牙耳機的眼鏡。
背景技術
眼鏡由于其具有良好的美觀性和較強的功能性常見于生活當中,它即可以用來做人體裝飾,又可以用來作為遮陽工具,還可以用來調節人眼視力。
眼鏡包括鏡片框、鏡腿和鏡片,鏡腿和鏡片框鉸接,使得鏡腿可以相對鏡片框擺動,以實現打開或關閉操作。在佩戴時,將鏡腿相對于鏡片框打開到最大角度,并架于耳朵上便可以使用。
現有技術中,眼鏡具有多種類型,但是均存在功能較為單一的缺陷。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具有藍牙耳機的眼鏡,旨在解決現有技術中,眼鏡功能單一的問題。
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的,具有藍牙耳機的眼鏡,包括鏡片框和鏡腿;所述鏡腿的一端與所述鏡片框鉸接,所述鏡腿的另一端形成有朝下彎曲延伸的彎曲部,所述彎曲部朝向鏡腿閉合方向的側面形成有凹陷區域,所述凹陷區域內設置有藍牙耳機。
進一步的,所述凹陷區域形成在所述彎曲部的末端。
進一步的,所述藍牙耳機的內側連接在凹陷區域的底部,所述藍牙耳機的外側延伸至所述凹陷區域外。
進一步的,所述藍牙耳機與所述鏡腿活動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凹陷區域的底部設有安裝槽,所述藍牙耳機的內側凸設有凸柱,所述凸柱嵌入在所述安裝槽中。
進一步的,所述凹陷區域的側面呈弧面狀。
進一步的,所述凸柱設置在所述藍牙耳機的偏心位置。
進一步的,所述藍牙耳機外周設有柔性層。
進一步的,所述鏡片框中間設置有抵壓在鼻梁上的緩沖結構。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具有藍牙耳機的眼鏡,由于其加入了藍牙耳機結構,使得耳機功能更加多樣。在佩戴具有藍牙耳機的眼鏡時,彎曲部繞于用戶耳朵后端,所述藍牙耳機緊貼用戶耳朵后面的骨頭上,所述藍牙耳機發出來的聲音帶動骨頭振動,進而將聲音傳遞于骨膜上,完成聲音的傳遞。這種聲音的傳遞方式不需要將耳機塞于耳內,增強了體驗的舒適感;藍牙耳機與眼鏡合為一體,佩戴起來非常方便,不易掉落;聲音傳遞的嚴密性好,能較好的發揮耳機性能。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具有藍牙耳機的眼鏡的立體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本實施例的附圖中相同或相似的標號對應相同或相似的部件;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若有術語“上”、“下”、“左”、“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附圖中描述位置關系的用語僅用于示例性說明,不能理解為對本專利的限制,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的具體含義。
以下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實現進行詳細的描述。
參照圖1所示,為本實用新型提供較佳實施例。
具有藍牙耳機301結構的眼鏡,包括鏡片框101和鏡腿201。
鏡片框101為裝載鏡片的框架,其兩端分別與鏡腿201的一端呈鉸鏈連接。鏡腿201可以繞鉸鏈相對于鏡片框101自由旋轉,從而完成打開和關閉動作,當鏡腿201旋轉到相對于鏡片框101呈最大角度時,具有藍牙耳機301結構的眼鏡呈打開狀態,此時將鏡腿201架于耳朵上便能佩戴;當鏡腿201旋轉到相對于鏡片框101呈最小角度時,具有藍牙耳機301結構的眼鏡呈閉合狀態,此時可以放入鏡盒內方便攜帶。
鏡腿201相對于鉸鏈的另一端設置有彎曲延伸的彎曲部202,彎曲部202 的設置是為了更好的配合人耳朵的耳根外輪廓,使鏡腿201能更好的定位于耳朵上。彎曲部202朝鏡腿201閉合方向的一面設有凹陷區域203,凹陷區域203 上設置有藍牙耳機301,凹陷區域203的設置能較好的鑲嵌藍牙耳機301,給予藍牙耳機301適當的安裝空間,使得安裝藍牙耳機301后眼鏡整體造型流暢,佩戴起來更具舒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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