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空中照明無人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167409.1 | 申請日: | 2017-02-2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797758U | 公開(公告)日: | 2017-12-26 |
| 發明(設計)人: | 田瑜;江文彥 | 申請(專利權)人: | 翔升(上海)電子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4D47/08 | 分類號: | B64D47/08;B64D47/02;B64C39/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東方億思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11258 | 代理人: | 彭瓊 |
| 地址: | 200233 上海市徐匯***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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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空中 照明 無人機 | ||
1.一種空中照明無人機,其特征在于,包括:
至少一對支撐臂,所述至少一對支撐臂對稱地設置在無人機的機體兩側,并且每個支撐臂的一端與所述機體固定連接;
拍攝裝置,所述拍攝裝置可轉動地設置在所述機體內,并位于所述機體上設置的拍攝窗口中,所述拍攝窗口被設置為允許所述拍攝裝置轉動進行拍攝;
照明裝置,所述照明裝置可轉動地設置在所述至少一對支撐臂上,并位于所述機體上設置的照明窗口中,并且所述照明裝置的照射方向與所述拍攝裝置的拍攝方向相同。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中照明無人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控制裝置,所述控制裝置設置在所述機體內并且被配置為根據指定終端發送的控制信號對所述無人機進行控制。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空中照明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還包括:
控制信號接收模塊,被配置為接收所述指定終端發送的控制信號,所述控制信號包括所述照明開關控制信號、拍攝開關控制信號、拍攝裝置轉角控制信號和照明裝置轉角控制信號中的至少一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空中照明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還包括如下控制模塊中的至少一種:
照明開關控制模塊,被配置為根據所述照明開關控制信號控制所述照明裝置打開或關閉;
拍攝開關控制模塊,被配置為根據所述拍攝開關控制信號控制所述拍攝裝置打開或關閉;
拍攝裝置轉角控制模塊,被設置為根據所述拍攝裝置轉角控制信號控制所述拍攝裝置的轉動角度;
照明裝置轉角控制模塊,被配置為根據所述照明裝置轉角控制信號控制所述照明裝置的轉動角度。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空中照明無人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拍攝裝置轉角控制模塊還被配置為根據所述拍攝裝置轉角控制信號,控制所述拍攝裝置和所述照明裝置以相同的轉動角度進行同步轉動。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空中照明無人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照明開關控制模塊還被配置為當所述拍攝裝置為打開狀態時,控制所述照明裝置同步打開。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空中照明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信號還包括照明焦距調整信號,所述控制裝置還包括:
照明焦距控制模塊,被配置為根據所述照明焦距調整信號對所述照明裝置的焦距進行調整。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空中照明無人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通信連接裝置,被配置為建立所述控制裝置與指定終端的通訊連接,所述通信連接包括藍牙通信連接、無線網絡通信連接、紅外通信、移動通信連接中的一者或多者。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空中照明無人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通信連接裝置還被配置為建立所述拍攝裝置與所述指定終端的通訊連接,所述通訊連接允許所述拍攝裝置將拍攝到的圖像文件發送至指定的目標位置。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中照明無人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至少一對支撐臂的數量為4,其中,每個支撐臂的遠離所述機體的另一端設置有動力裝置,所述動力裝置上設置有旋翼,所述動力裝置與所述旋翼相對的一端設置有起落支撐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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