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玻璃上片臺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163785.3 | 申請日: | 2017-02-2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521069U | 公開(公告)日: | 2017-09-26 |
| 發明(設計)人: | 黃海;周龍元;湯純 | 申請(專利權)人: | 佛山市博斯馬克機器人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G49/06 | 分類號: | B65G49/06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28300 廣東省佛山市順***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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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玻璃 上片 | ||
1.一種玻璃上片臺,包括用于抓取玻璃的機械手,該機械手包括手掌件以及設于該手掌件掌緣的多個活動手指件,每個所述活動手指件上均設有用于吸附玻璃的吸盤,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活動手指件規則分布于所述手掌件的掌緣,每個所述活動手指件均結構相同,包括近端的第一指節和遠端的第二指節,第一指節的內端可側向旋轉地連接于所述手掌件的掌緣,第二指節的內端可側向旋轉地連接于所述第一指節的外端,所述吸盤設于第二指節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玻璃上片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掌件的邊掌緣設有多個偏轉限位槽,每個所述偏轉限位槽內均設有第一轉軸;
多個所述活動手指件均通過其第一指節的內端可側向旋轉地套接于其所對應的所述第一轉軸上;
所述第一指節的外端設有第二轉軸,所述第二指節的內端可側向轉動地套接于其所對應的所述第二轉軸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玻璃上片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械手設于第一驅動部上,并由該第一驅動部驅動而俯向運動以抓放玻璃、仰向運動以平舉運輸所抓取的玻璃。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玻璃上片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驅動部設于一滑塊上,所述滑塊滑接于第一滑座上、并由同設于該滑塊上的第二驅動部驅動而在所述第一滑座上前后往復運動,以搭載所述機械手二次前出以抓取玻璃。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玻璃上片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驅動部包括旋轉臂、第一電機和第一減速器;所述旋轉臂為U型架,所述第一減速器為單軸雙出減速器;所述旋轉臂跨設于所述第一減速器,其兩臂分別固定連接于所述第一減速器兩側的輸出軸上;所述第一減速器固定于所述滑塊上,所述第一電機的機體固定于所述第一減速器上,所述第一減速器的輸入端與所述第一電機的輸出端連接;
所述機械手固定于所述旋轉臂的頂部,可隨所述旋轉臂由所述第一減速器的輸出軸驅動而俯仰運動。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玻璃上片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滑座滑接于其下方的第二滑座上,并由第三驅動部驅動而在所述第二滑座上前后往復運動,以搭載所述機械手一次前出以抵近所需抓取的玻璃。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玻璃上片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滑座設于一搖架的頂部,所述搖架的底部設于第三滑座上;所述搖架將所述第二滑座支起于所述第三滑座上方,并由第四驅動部驅動而前后擺動,其前擺時處于低位而抓取玻璃,其后擺時處于高位而將所抓取的玻璃向上提拉使之脫離玻璃堆。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玻璃上片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搖架包括前、后轉軸、左、右前擺桿、左、右后擺桿、左、右連桿和前、后連軸;其中:
所述前、后轉軸的兩端均可旋轉地設于所述第三滑座上;
所述左、右前擺桿的中部均固定于所述前轉軸;
所述左、右后擺桿的中部均固定于所述后轉軸;
所述左連桿的兩端分別與所述左前擺桿和左后擺桿的底端相互固定連接;
所述右連桿的兩端分別與所述右前擺桿和右后擺桿的底端相互固定連接;
所述前、后連軸的兩端分別固定于第二滑座上;
所述左、右前擺桿的頂端均連接于所述前連軸;
所述左、右后擺桿的頂端均連接于所述后連軸;
所述第四驅動部為氣缸,該氣缸固定在所述第三滑座上,其活塞桿通過一曲軸裝置固定連接于所述前轉軸,并通過該曲軸裝置將所述搖架前推使之處于低位、后拉使之處于高位。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玻璃上片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滑座滑接于一底座上,并由第五驅動部驅動而在所述底座上左右往復運動,以搭載所述機械手在取料點和卸料點之間往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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