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可照明的車充杯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151912.8 | 申請日: | 2017-02-2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498229U | 公開(公告)日: | 2017-09-15 |
| 發明(設計)人: | 王利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捷美斯音響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2J7/00 | 分類號: | H02J7/00;H05K5/02;H05K5/06;G08B5/38;F21V33/00;F21Y115/10 |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專利商標事務所44237 | 代理人: | 陽開亮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觀***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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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照明 車充杯 | ||
1.可照明的車充杯,包括車充杯本體,設于所述車充杯本體內的主電路板,設于所述車充杯本體上且分別與所述主電路板電連接的至少一個點煙器擴展口、至少一個USB端口、至少一個用于控制所述點煙器擴展口供電的供電按鈕及用于車電瓶電壓顯示的顯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照明的車充杯還包括與所述主電路板電連接且用于照明和/或閃光報警的照明組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照明的車充杯,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照明的車充杯還包括與所述主電路板電連接且用于車導航定位的GPS模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照明的車充杯,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組件包括燈板、為所述燈板供電的電池、設于所述燈板上的至少一個發光元件、包覆在所述發光元件之上的反光罩及設于所述反光罩端口的聚焦鏡片。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照明的車充杯,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元件為白熾燈或LED芯片。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照明的車充杯,其特征在于,所述車充杯本體包括一環形支撐板,以及由所述環形支撐板的內周向所述可照明的車充杯的頂部方向延伸形成的第一定位筒;所述第一定位筒的內側凸設有若干用于定位所述燈板的定位條,所述第一定位筒的遠離所述環形支撐板的一端向內徑向延伸形成有一圈用于限位所述燈板的限位板。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照明的車充杯,其特征在于,所述環形支撐板上還設有用于容納所述電池的電池槽。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照明的車充杯,其特征在于,所述車充杯本體還包括封蓋于所述環形支撐板上的底蓋,所述底蓋、所述環形支撐板及所述第一定位筒圍合形成有容納腔,所述燈板、所述發光元件、所述反光罩及所述聚焦鏡片均容納于所述容納腔內。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照明的車充杯,其特征在于,所述底蓋上設有安裝口,所述聚焦鏡片設置于所述安裝口處。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照明的車充杯,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照明的車充杯還包括與所述主電路板電連接且用于低電壓語音提示的喇叭;所述第一定位筒上還設有與所述第一定位筒相通的且用于安裝所述喇叭的第二定位筒。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9任一項所述的可照明的車充杯,其特征在于,所述點煙器擴展口、所述USB端口及所述供電按鈕均為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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