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可自動卸桶狀貨物用叉車前叉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121483.X | 申請日: | 2017-02-1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447533U | 公開(公告)日: | 2017-08-29 |
| 發明(設計)人: | 姜向陽 | 申請(專利權)人: | 廈門富思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F9/12 | 分類號: | B66F9/12 |
| 代理公司: | 廈門智慧呈睿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35222 | 代理人: | 楊唯 |
| 地址: | 361000 福建省廈***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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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自動 桶狀 貨物 叉車 前叉 系統 | ||
1.一種可自動卸桶狀貨物用叉車前叉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前叉本體、推板結構和載貨板;所述前叉本體包括前叉豎直部和前叉水平部,所述前叉豎直部之間固定設置有一連接板;所述推板結構包括依次連接的驅動裝置、推板和若干個弧形推板,所述驅動裝置固定設置于連接板上;所述載貨板放置于前叉水平部上方用于承載桶狀貨物,所述載貨板末端傾斜設置用于與地面相接觸,所述載貨板上開有若干個滑道槽,所述滑道槽前端面與地面相平行,所述滑道槽末端面傾斜設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自動卸桶狀貨物用叉車前叉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推板的數量與所述滑道槽的數量相同,定義所述滑道槽的數量為d,其中d的范圍為2~4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自動卸桶狀貨物用叉車前叉系統,其特征在于:定義所述滑道槽的寬度為h,其中h的范圍為20cm~40cm。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自動卸桶狀貨物用叉車前叉系統,其特征在于:定義所述滑道槽末端面和所述前叉水平部之間的夾角為β,其中β的范圍為5°~30°。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自動卸桶狀貨物用叉車前叉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板上垂直設置有固定板,所述固定板用于固定所述驅動裝置。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自動卸桶狀貨物用叉車前叉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叉豎直部上設有掛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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