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船舶通用型舷燈箱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119879.0 | 申請日: | 2017-02-0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485535U | 公開(公告)日: | 2017-09-12 |
| 發明(設計)人: | 周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連中遠船務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3B45/04 | 分類號: | B63B45/04 |
| 代理公司: | 大連科技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21119 | 代理人: | 龍鋒,郭日志 |
| 地址: | 116001 遼寧省*** | 國省代碼: | 遼寧;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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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船舶 通用型 燈箱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用于船舶及海洋工程的設備,尤其涉及一種船舶通用型舷燈箱。
背景技術
根據國際海上避碰規則,海船均需配置舷燈,右舷為綠燈,左舷為紅燈,各在112.5度的水平光弧內顯示不間斷的燈光,其裝置要使燈光從船的正前方到各自一舷的正橫后22.5度內分別顯示,根據IMO(國際海事組織)MSC.1/Circ.1427,2013年1月1日之后建造的船舶,舷燈光弧需在上下即豎直方向5°內可見,以往設計的船舶,舷燈一般布置在生活區兩側,此處船體線型已往內收,舷燈在向下5°的光弧直接被船舶平行中體遮擋,不滿足新規范要求,因此根據實際使用需要,設計了通用型舷燈箱,可以布置在船中任意合適位置,滿足規范要求且易于維修和調整。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不僅能夠滿足新規范,而且可以適用于幾乎所有船型的船舶通用型舷燈箱。
本實用新型為實現上述目的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船舶通用型舷燈箱,包括燈箱(1)、燈箱支架(2)、可調遮光板(3)、把手(5)、燈座(6)、鉸鏈門(7)和直梯(8),所述燈箱(1)固定在燈箱支架(2)上,所述可調遮光板(3)固定在燈箱(1)前方和側方,所述把手(5)固定在鉸鏈門(7)上,所述燈座(6)固定在燈箱(1)內,所述鉸鏈門(7)固定在燈箱(1)內側,所述直梯(8)固定在燈箱支架(2)上。
所述可調遮光板(3)通過緊固件(4)固定在燈箱(1)前方和側方。
所述燈座(6)通過焊接固定在燈箱(1)內。
所述直梯(8)通過焊接固定在燈箱支架(2)上。
本實用新型一種船舶通用型舷燈箱,通過支架與燈箱的組合,不僅能夠滿足新規范,而且可以適用于幾乎所有船型;通過增加可調遮光板,解決了舷燈自身漏光以及可視角度過大的缺陷;并設有鉸鏈門,可以方便人員在船內維修,保證人員安全。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種船舶通用型舷燈箱的主視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一種船舶通用型舷燈箱的側視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一種船舶通用型舷燈箱的俯視圖。
圖中:1、燈箱;2、燈箱支架;3、可調遮光板;4、緊固件;5、把手;6、燈座;7、鉸鏈門;8、直梯。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至圖3所示,船舶通用型舷燈箱,包括燈箱1、燈箱支架2、可調遮光板3、緊固件4、把手5、燈座6、鉸鏈門7、直梯8,燈座6通過焊接固定在燈箱1內,可調遮光板3通過緊固件4固定在燈箱1前方和側方,鉸鏈門7固定在燈箱1內側,鉸鏈門7上焊有把手5,燈箱1整體焊接在燈箱支架2上,直梯8通過焊接固定在燈箱支架2上,在使用時,人員可以通過直梯8攀爬至燈箱1所在平臺,打開鉸鏈門7,通過調整可調遮光板3調整光弧范圍,滿足規范要求,維修時直接打開鉸鏈門7,將燈從燈座6上取下即可,既省時省力,又保證了人員安全,不同船型船舶通過調整燈箱支架2的高度,就可以直接使用,無需修改燈箱1或其他結構,本實用新型是船舶通用型舷燈箱,通過支架與燈箱的組合,不僅能夠滿足新規范,而且可以適用于幾乎所有船型;通過增加可調遮光板,解決了舷燈自身漏光以及可視角度過大的缺陷;并設有鉸鏈門,可以方便人員在船內維修,保證人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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