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移動式可組合售賣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109817.1 | 申請日: | 2017-02-0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880399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1-16 |
| 發明(設計)人: | 黃瑞俊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味之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B31/00 | 分類號: | A47B31/00;A47B31/02 |
| 代理公司: | 上海滬慧律師事務所31311 | 代理人: | 朱九皋 |
| 地址: | 200338 上海市***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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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移動式 組合 售賣 裝置 | ||
1.一種移動式可組合售賣裝置,它包括一個或一個以上的售賣單元,其特征在于:每個售賣單元為框架式結構,所述的框架式結構包括設置在下方的收納柜,該收納柜下端具有移動部件,該收納柜上方具有工作臺;每個售賣單元的一側或兩側具有與其它售賣單元組合的連接結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式可組合售賣裝置,其特征在于:單一的售賣單元的一側或兩側,或兩個以上售賣單元通過連接結構連接組合后的一側或兩側,具有可連接式的附加陳列架。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移動式可組合售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附加陳列架是由外側透明架板和前后側板組成的半封閉框架結構,半封閉框架結構內設置有若干層置物板。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移動式可組合售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置物板為外側低、內側高的傾斜設置。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移動式可組合售賣裝置,其特征在于:每個售賣單元的框架式結構上端具有頂部儲物柜。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移動式可組合售賣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至少一個售賣單元的工作臺上設置有烤煮一體機。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移動式可組合售賣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至少一個售賣單元的收納柜內設置有真空除煙器。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式可組合售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移動部件為設置在收納柜下端的萬向輪,所述的連接結構設置在萬向輪的連接板上。
9.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移動式可組合售賣裝置,其特征在于:每個售賣單元的框架式結構的框架上具有電氣設備走線槽,且在框架上還設置有插座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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