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排煙筒支承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102997.0 | 申請日: | 2017-01-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591773U | 公開(公告)日: | 2017-10-27 |
| 發明(設計)人: | 牛春良;徐衛陽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必立結構設計事務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F17/02 | 分類號: | E04F17/02 |
| 代理公司: | 上海申匯專利代理有限公司31001 | 代理人: | 翁若瑩 |
| 地址: | 201100 上海市***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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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煙筒 支承 裝置 | ||
1.一種排煙筒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按受力性質劃分為以受壓為主支承裝置和以受拉為主支承裝置,以受壓為主支承裝置包括正截錐殼(7)、下環板(8)和上環板(9),正截錐殼(7)的兩端分別與下環板(8)和上環板(9)連接;以受拉為主支承裝置包括倒截錐殼(12)和下部環形角鋼牛腿(13),下部環形角鋼牛腿(13)設于倒截錐殼(12)的下部,正截錐殼(7)或倒截錐殼(12)的小口徑端與排煙內筒連接,正截錐殼(7)或倒截錐殼(12)的大口徑端與支承平臺(11)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排煙筒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正截錐殼(7)或倒截錐殼(12)與排煙內筒、支承平臺(11)同心設置。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排煙筒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承平臺(11)的內半徑小于正截錐殼(7)或倒截錐殼(12)的大口徑端半徑,且大于正截錐殼(7)或倒截錐殼(12)的小口徑端半徑。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排煙筒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承平臺(11)為鋼平臺或鋼筋混凝土平臺或鋼與鋼筋混凝土組合平臺,也可為鋼環梁或鋼筋混凝土環梁。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排煙筒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排煙內筒為鋼排煙筒(4)或玻璃鋼排煙筒(6)。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排煙筒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下部環形角鋼牛腿(13)上設有水平角鋼,水平角鋼可與倒錐殼(12)連接,也可不連接。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排煙筒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以受壓為主支承裝置通過鋼內筒支承環(10)與排煙內筒連接,鋼內筒支承環(10)為角鋼、槽鋼、倒牛腿或環形鋼梁;以受拉為主支承裝置通過玻璃鋼支承牛腿(14)與排煙內筒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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