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頭戴式耳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094924.1 | 申請日: | 2017-01-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506660U | 公開(公告)日: | 2017-09-19 |
| 發明(設計)人: | 古升強;邱正軍;吳克銘;吳海全;師瑞文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冠旭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R1/10 | 分類號: | H04R1/10 |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專利商標事務所44237 | 代理人: | 陽開亮 |
| 地址: | 518116 廣東省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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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頭戴式 耳機 | ||
1.一種頭戴式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頭戴式耳機包括耳夾及套設在所述耳夾的兩個端部的兩個耳罩,所述耳罩沿所述端部的周向與所述端部轉動連接,所述頭戴式耳機還包括固定連接在所述耳罩上且用于限制所述耳罩與所述端部轉動范圍的限位組件,所述限位組件包括呈對合設置以形成夾持空間的第一夾緊件和第二夾緊件,所述端部插設在所述夾持空間內,所述第一夾緊件開設有限位槽,所述限位槽與所述夾持空間相連通,所述限位組件還包括一端穿設在所述端部上且另一端插設在所述限位槽內的限位桿,所述限位槽具有限制所述限位桿轉動的兩個極限位置的槽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戴式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夾緊件具有呈半圓形的第一夾槽,所述第二夾緊件具有呈半圓形的第二夾槽,所述第一夾槽和所述第二夾槽對合設置形成所述夾持空間。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頭戴式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夾槽的外徑小于或者等于所述第二夾槽的內徑。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戴式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耳罩上設置有兩個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夾緊件的固定位,所述第一夾緊件的相對兩側開設有容納所述固定位的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夾緊件通過所述第一凹槽卡設在兩個所述固定位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頭戴式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耳夾的所述端部的側面套設有用于減緩所述端部和所述耳罩相對轉動的阻尼件,所述阻尼件與所述第一夾槽的表面抵頂。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頭戴式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耳夾的所述端部的側面開設有用于容納所述阻尼件的第二凹槽。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頭戴式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阻尼件為橡膠件。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頭戴式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夾緊件通過螺釘與所述固定位固定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頭戴式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桿在兩個所述極限位置之間轉動的角度的范圍是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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