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保險杠緩沖裝置及具有其的車輛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093510.7 | 申請日: | 2017-01-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475853U | 公開(公告)日: | 2017-09-08 |
| 發明(設計)人: | 馬洪波;邵海洋;趙洪澤;陳海彬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21/34 | 分類號: | B60R21/34;B60R19/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201 | 代理人: | 黃德海 |
| 地址: | 102606 北京***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保險杠 緩沖 裝置 具有 車輛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車輛技術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保險杠緩沖裝置及具有其的車輛。
背景技術
現有的汽車在撞到行人后,會對行人腿部造成嚴重傷害,公開號為CN25344815U的一種汽車行人保護緩沖泡沫安裝結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吸收碰撞能量,降低對行人腿部的傷害,但不能對行人腿型起到有效的支撐,存在改進空間。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現有技術中的上述技術問題之一。為此,本實用新型的一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能夠對行人腿步起到有效支撐、提高腿型支撐時效性的保險杠緩沖裝置。
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具有上述保險杠緩沖裝置的車輛。
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一方面的保險杠緩沖裝置,包括:下支撐梁,所述下支撐梁設置在前保險杠的下方,且所述下支撐梁與所述前保險杠的內表面貼合;下支撐梁連接支架,所述下支撐梁通過所述下支撐梁連接支架與機艙框架固定連接。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保險杠緩沖裝置,通過在前保險杠部位增加下支撐梁,從而在汽車前保險杠部位撞到行人腿部時,可以有效保護行人腿部,同時能提高前保險杠對行人腿部的有效支撐,降低腿型彎矩和膝部韌帶伸長量,提高下腿型支撐的時效性。
在本實用新型一些優選的實施例中,所述下支撐梁連接支架為多個且在車輛的橫向上間隔開分布。
優選地,多個所述下支撐梁連接支架中一部分與所述下支撐梁的兩端相連且剩下的一部分與所述下支撐梁的中部相連。
進一步地,所述下支撐梁連接支架的前端與所述下支撐梁卡接固定且后端與所述機艙框架的水箱框架下橫梁螺紋連接。
在本實用新型一些優選的實施例中,所述下支撐梁構造為中間薄、兩端厚的弧形板狀結構。
在本實用新型一些優選的實施例中,所述保險杠緩沖裝置還包括:前防撞梁總成,所述前防撞梁總成位于所述下支撐梁的上方。
優選地,所述保險杠緩沖裝置還包括:水箱框架下橫梁連接支架,所述水箱框架下橫梁連接支架適于將所述水箱框架下橫梁與前縱梁的下端面固定連接。
在本實用新型一些優選的實施例中,所述下支撐梁連接支架包括支架本體、第一固定端和第二固定端,所述第一固定端和所述第二固定端相對所述支架本體向相同方向彎折,且所述第一固定端上設置有卡接槽,所述第二固定端上設置有螺紋安裝孔。
優選地,所述下支撐梁為注塑件或沖壓件。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第二方面的車輛,設置有如第一方面任一種所述的保險杠緩沖裝置。所述車輛與上述的保險杠緩沖裝置相對于現有技術所具有的優勢相同,在此不再贅述。
附圖說明
圖1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保險杠緩沖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下支撐梁在前保險杠上的安裝示意圖;
圖3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下支撐梁與前防撞梁總成的裝配示意圖;
圖4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下支撐梁的結構示意圖;
圖5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下支撐梁連接支架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
保險杠緩沖裝置100,前保險杠1,下支撐梁2,下支撐梁連接支架3,支架本體31,第一固定端32,卡接槽321,第二固定端33,螺紋安裝孔331,水箱框架下橫梁4,前防撞梁總成5,水箱框架下橫梁連接支架6,前縱梁7。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而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長度”、“寬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征。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至少兩個,例如兩個,三個等,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北京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未經北京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20093510.7/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