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卷煙成品入庫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053194.0 | 申請日: | 2017-01-1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485852U | 公開(公告)日: | 2017-09-12 |
| 發明(設計)人: | 郭天文;李文燦;盧文俊;黃許立;陳曉杜;曹琦;連彬;李政敏;林郁;藍占明;江楠;吳洪亮;鄒甫 | 申請(專利權)人: | 龍巖煙草工業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G1/137 | 分類號: | B65G1/137;G06Q10/08;G06K17/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11038 | 代理人: | 趙倩男 |
| 地址: | 364021 福建***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卷煙 成品 入庫 系統 | ||
1.一種卷煙成品入庫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掃描設備、第二掃描設備、信息比較設備、RFID讀寫設備、入庫申請站臺和報警設備,其中:
所述第一掃描設備和所述第二掃描設備分別與所述信息比較設備電連接,所述信息比較設備分別與所述RFID讀寫設備、所述報警設備電連接,所述RFID讀寫設備與所述入庫申請站臺電連接;
所述第一掃描設備對主通道內的件煙進行條形碼掃描;所述第二掃描設備在所述件煙進行入分揀通道后,對各分揀通道內的所述件煙進行條形碼掃描;所述信息比較設備在所述件煙垛碼結束后,判斷所述第一掃描設備掃描的件煙條形碼信息與所述第二掃描設備掃描的件煙條形碼信息是否一致;若所述第一掃描設備掃描的件煙條形碼信息與所述第二掃描設備掃描的件煙條形碼信息一致,則所述RFID讀寫設備將所述件煙條形碼信息寫入到所述件煙所在托盤的射頻識別RFID芯片中,所述入庫申請站臺允許所述件煙申請入庫;若所述第一掃描設備掃描的件煙條形碼信息與所述第二掃描設備掃描的件煙條形碼信息不一致,則所述報警設備進行報警處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剔除設備;
所述剔除設備與所述報警設備電連接;
其中,所述剔除設備將所述第一掃描設備掃描的件煙條形碼信息與所述第二掃描設備掃描的件煙條形碼信息不一致的所述件煙所在托盤剔除到異常整理平臺,以便進行人工垛信息調整。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芯片寫入判斷單元;
所述芯片寫入判斷單元分別與所述入庫申請站臺、所述報警設備電連接;
其中,所述芯片寫入判斷單元判斷是否成功將所述件煙條形碼信息寫入到所述件煙所在托盤的RFID芯片;若成功將所述件煙條形碼信息寫入到所述件煙所在托盤的RFID芯片中,則所述入庫申請站臺允許所述件煙申請入庫;若未成功將所述件煙條形碼信息寫入到所述件煙所在托盤的RFID芯片中,則所述報警設備進行報警處理。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RFID手持讀寫器或RFID移動小車;
所述RFID手持讀寫器或所述RFID移動小車與所述剔除設備電連接;
其中,所述RFID手持讀寫器或所述RFID移動小車對垛信息進行調整,以便所述件煙重新申請入庫。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托盤為紙滑托盤,其中,所述紙滑托盤內設置有RFID芯片。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芯片初始化站臺和指示燈;
所述芯片初始化站臺與所述指示燈電連接,所述指示燈與所述報警設備電連接;
所述芯片初始化站臺對所述紙滑托盤的RFID芯片進行初始化設置,判斷所述RFID芯片初始化設置是否成功;若所述RFID芯片初始化設置成功,則所述指示燈進行提示以便通過輸送設備將所述紙滑托盤輸送至各碼垛工位站臺;若所述RFID芯片初始化設置未成功,則所述報警設備進行報警處理。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紙滑托盤設置在木質和/或塑料托盤上;
所述紙滑托盤的三邊與所述木質和/或塑料托盤對齊,另一邊設置翼板。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紙滑托盤的翼板尺寸小于外形檢測的最大值。
9.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報警設備包括聲光報警設備、日志報警設備和/或LED報警設備。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龍巖煙草工業有限責任公司,未經龍巖煙草工業有限責任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20053194.0/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多箱輸送鏈式封閉柿餅儲存裝置
- 下一篇:一種智能藥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