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可以做充電樁的戶外座椅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034388.6 | 申請日: | 2017-01-1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745022U | 公開(公告)日: | 2017-12-15 |
| 發明(設計)人: | 盧東好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東飛越鋼結構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C7/62 | 分類號: | A47C7/62;A47C7/66;H02J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恒冠智創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543 | 代理人: | 高小敏 |
| 地址: | 251400 山東省濟南***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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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可以 充電 戶外 座椅 | ||
1.一種可以做充電樁的戶外座椅,包括:太陽能晶板(5)、頂棚支架(4)、模塊裝置(3)、USB充電樁(11)、電動摩托充電樁(12)、第一支撐架(1)、第二支撐架(10)和座椅(2),所述第一支撐架(1)與所述第二支撐架(10)相對設置,所述第一支撐架(1)與所述第二支撐架(10)上端設置有座椅(2),所述座椅(2)一側與所述頂棚支架(4)下端固定連接,所述頂棚支架(4)上端與所述太陽能晶板(5)固定連接,所述頂棚支架(4)一側設置所述模塊裝置(3),所述第一支撐架(1)中設置所述USB充電樁(11),所述第二支撐架(10)中設置所述電動摩托充電樁(1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以做充電樁的戶外座椅,其特征在于,模塊裝置(3)包括:電源裝置(31)、儲能裝置(32)和控制裝置(33),所述電源裝置(31)設置在所述模塊裝置(3)下端,所述儲能裝置(32)設置在所述電源裝置(31)上端,所述控制裝置(33)設置在所述儲能裝置(32)上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可以做充電樁的戶外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源裝置(31)與所述太陽能晶板(5)電連接,所述儲能裝置(32)與電源裝置(31)電連接,所述電源裝置(31)與所述控制裝置(33)電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可以做充電樁的戶外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源裝置(31)與所述USB充電樁(11)電連接,所述電源裝置(31)與所述電動摩托充電樁(12)電連接,所述控制裝置(33)與所述USB充電樁(11)電連接,所述控制裝置(33)與所述電動摩托充電樁(12)電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可以做充電樁的戶外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33)包括智能檢測單元和AD-DC模塊,所述智能檢測單元與所述AD-DC模塊電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可以做充電樁的戶外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儲能裝置(32)包括蓄電池。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以做充電樁的戶外座椅,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相對設置在所述座椅(2)上的兩個扶手(6),所述扶手(6)下側與所述座椅(2)固定連接,所述扶手(6)一側與所述頂棚支架(4)固定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以做充電樁的戶外座椅,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避陽避雨板(7),所述避陽避雨板(7)橫向設置在所述太陽能晶板(5)下端。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以做充電樁的戶外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撐架(1)與所述第二支撐架(10)橫截面形狀均為長方形。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以做充電樁的戶外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頂棚支架(4)的長度為1.2-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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